陈醒坐在中方中央,左手边是李明哲和商务部代表,右手边是赵静和一位刚从上海赶来的国际贸易法专家。他面前只有一杯清水和一张空白便笺。
勒克莱尔的开场白比昨天更直接:“经过内部磋商,欧盟认为双方在标准互认和数据治理上的内核分歧,可以通过创建‘分级准入机制’来解决。”
他示意助理分发文档。新版草案只有十二页,但条款更加尖锐。
“具体来说,”勒克莱尔推了推眼镜,“未来科技的技术标准将根据‘风险等级’分为三类:低风险类,如部分工业通信协议,可在简化审核后直接采纳;中风险类,如消费电子作业系统接口,需经过六个月完整审核期;高风险类——”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中方代表:“——包括涉及数据跨境流动的AI平台接口、涉及关键基础设施的芯片架构、以及任何可能用于军事两用技术的标准。这些需要至少十二个月的特别审核,期间欧盟有权要求无限次的技术说明和现场核查。”
李明哲立刻抓住关键:“‘可能用于军事两用技术’的定义权在谁手中?”
“由欧盟出口管制专家委员会评估。”勒克莱尔平静回应,“评估标准将参考《瓦森纳协定》最新清单,并考虑欧盟自身的安全关切。”
陈醒低头在便笺上写了一个词:无限扩大解释权。
施密特律师这时开口,声音冷峻如法庭陈述:“根据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45条及《数字市场法》草案精神,对于第三国企业的数据治理体系,欧盟有权要求其证明达到了‘本质上等同’的保护水平。未来科技的‘小芯’平台处理欧盟公民数据,必须开放内核算法逻辑以供验证。”
“验证的具体形式?”赵静问。
“由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指定的技术审计机构,在隔离环境中对算法进行黑箱与白箱测试。”施密特翻动法规,“测试期间,审计机构有权要求提供训练数据样本、模型参数解释、以及决策日志的完整溯源链。”
李明哲看向陈醒,轻轻摇头。这等于把“小芯”的技术内核扒开给外人看。
陈醒终于开口,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清淅:“勒克莱尔先生,施密特女士。未来科技尊重欧盟的监管主权,也理解数字时代的安全关切。但我们今天坐在这里,是为了寻求合作,而不是单方面合规。”
他向前倾身,双手交叠放在桌上:“您提出的分级机制,将所有未来科技的内核技术都划入‘高风险’类别;您要求的算法验证,实质上是要求我们交出十年研发积累的知识产权。如果欧盟以这样的前提作为合作基础,那么我想请问:欧盟企业进入华夏市场时,是否也接受了同等程度的审查和开放?”
勒克莱尔没有直接回答:“华夏的市场准入制度与欧盟的监管哲学有所不同。我们此次谈判的重点是欧盟市场……”
“那么谈判就是不平等。”陈醒打断他,语气依然平稳,但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未来科技愿意开放,愿意透明,但必须基于两个原则:第一,对等;第二,限于商业必要的合理范围。”
他示意李明哲展示一份图表。大屏幕上出现一张对比表,左侧是欧盟对华夏企业的要求,右侧是华夏对欧盟企业的实际准入条件。
“在数据领域,欧盟要求我方开放算法内核,但欧盟企业在中国提供云服务,只需通过网络安全审查,无需公开源码。在标准领域,欧盟要求我方接受无限期审核,但欧盟标准在中国转化适用,程序透明且时限明确。”陈醒指着表格,“这不是合作,这是单方面设障。”
施密特律师立即反驳:“陈先生,法律体系的差异不能作为拒绝合规的理由。欧盟的标准是基于普世人权和法治原则……”
“那么人权和法治原则是否包括公平贸易和非歧视?”陈醒反问,“欧盟要求未来科技开放一切,却对阿斯麦向中国出口EUV光刻机设置层层政治审查;欧盟要求我们证明技术‘无害’,却对美国的同类技术网开一面。这是否违背了欧盟自己倡导的‘公平竞争’原则?”
会议室温度骤降。勒克莱尔的脸色微微发白,施密特停下记录的笔。
陈醒没有穷追猛打,而是放缓语气:“我不是在指责,而是在指出一个事实:科技合作一旦被地缘政治过度捆绑,就会失去互信的基础。未来科技从1990年成立至今,从未将技术用于非和平目的,我们的客户遍布全球170多个国家,从未发生过一起因技术漏洞导致的重大安全事件。这样的记录,是否还不能赢得基本的信任?”
勒克莱尔沉默片刻,换了策略:“陈先生,欧盟的立场是明确的。如果未来科技希望其标准在欧盟市场获得广泛采纳,就必须满足相应的合规要求。这是为了欧洲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为了全球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那么欧盟是否愿意签署一份对等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