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行人弓箭
孩要看青铜的枪。青铜用两根指头拎出来,卸掉弹匣装进兜里,拉套筒退弹,才递给他玩。车厢中男人们见他礼貌又熟练,手枪还是一支雅俗共赏的P226,都觉得这个预备役民兵很有前途。

    攀谈几句,原来这家人是去威尔伯顿乡下的农场和亲戚同住,因为“那边男人和枪都太少”。朱越饿得肚子贴上了脊背,一眼就看见房车壁柜中装满食物。他没那脸皮开口,只好闭目养神。耳边尽是青铜的鬼扯,听起来精神好得很。这家伙不睡觉,难道也不用吃饭?

    他背后的老头问:“这位是日本人?他会说英语吗?”

    “他是蒙古人。英语会一点,说得不好,所以他不想冒犯你们。”

    “蒙古人?蒙古人到俄克拉荷马来干什么?”

    “蒙古人是战士。”

    “也对。那他是你的什么人?”

    青铜想了一下,问大家:“你们看过《行尸走肉》吧?”

    “当然!”除了小男孩和少女,其他人都点头。

    “他是我的格伦。”(注:《行尸走肉》是风靡美国的末世丧尸剧,2010年首播,长达11季。格伦是剧中人气很高的韩裔角色,与白人女孩相恋结婚,也是主角里克(领袖)最忠实的拥趸、最得力的战友之一。)

    “哦!”

    看过的都理解了。男人们对一言不发的亚洲人平添几分敬意。朱越睁开眼时,对面四五十岁的女人甚至对他撅了一下嘴。

    《行尸走肉》:末世领袖里克和他的亚洲人战友/拥趸,格伦

    “你们在说什么黑话?”朱越压不住好奇了。

    青铜也说汉语:“难道你没看过《行尸走肉》吗?”

    朱越茫然摇头。

    “那么多空闲时间,你都干什么去了?《行尸走肉》是史上最伟大的红脖子伦理剧。有空一定要补上,新时代美国生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