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狼牙跑了,趁着男孩的父亲报复之前,独自过了一个冬天。
后来,他又回来了,他父亲的朋友将他接回来的,并告诉他那一家人在上个冬天都已经冻死,不用担心了。
但回到氏族之后,也再没有同龄人敢靠近他。
他不在乎。
他帮人放牧,报酬是少量的食物和皮毛。他沉默地干活,目光常常望着远方的地平线,那里除了风雪,一无所有。
为了换取一次跟随狩猎队出发的机会,他主动提出充当最危险的诱饵。
狂怒的巨兽几乎将他践踏成泥,最后时刻是猎手的投矛救了他。
分到了半条腿,他拖着比他还重的肉,一步一步挪回自己的角落,脸上没有后怕,只有近乎麻木的平静。
生死之间,他来过太多次了。每一次折返,都让他对“活着”这件事本身的感知,黯淡一分。
他不把自己的命当命。
因为他从未觉得这生命真正属于自己,它更象是父亲遗留的一件粗糙武器,需要不断打磨,直到在某场战斗中彻底崩碎,才算完成使命。
他也不把别人的命当命。
因为在生存本身就是残酷角斗,同情是奢侈品,仁慈是致命伤。他人的悲欢,他人的存亡,不过是风掠过耳边的些许杂音。
他只剩下一个念头,像冰层下不肯熄灭的馀烬:变强。
强大到无需依附任何人,强大到可以无视这世间的绝大部分恶意,强大到……或许能填满内心那块自父亲死后就一直在漏风的无底空洞。
当部落开始召集战士,添加“伟大部落”对南方那些定居者国度的征伐时,弃狼牙毫不尤豫地报了名。
这是最快的途径——战场上用命去搏,搏功勋,搏赏赐,搏取成为能力者的可能,甚至更多。
他变卖了一切,换了一套廉价的破烂皮甲和一匹马,带着猎刀和短弓,踏上了征程。
在战场上,象是他这样的‘炮灰’,死了一批又一批,但他总是能活下来。
别说那些正经的骑士了,哪怕是侍从,他都不会去惹,聪明点避开;碰上跟他一样的炮灰,他又变得冷漠而凶残,已经割下过三颗人头。
而后,他又被派到劫掠队,作为最先锋,第一批南下。
他随队摧毁了黑麦村,有个民兵被他射翻,然后纵马踩死,还割下了脑袋。
算上之前在正面战场上的收获,他已经累积了四个首级,再有两个,他就攒够了功勋。只要活着回去,他就能换取一份‘能力’。
抬起头,弃狼牙能闻到黑麦村的烟火气里混杂着焦糊和血腥。哭喊声已经低落下去,变成压抑的抽泣和麻木的喘息。
很惨,但他的心神不会因此而动。
忽的,他见到了一只猫头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