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她一眼。
“我也是红色的死忠粉。”
“不过还好,”凯蒂一脸劫后余生的庆幸,“我跟百事签的只有这个广告的短期合约,不是代言人,不然我以后肯定要因为偷喝可口被罚违约金的!”
两个拿着百事的钱却心系可口的“职场二五仔”,对视了一眼,同时笑了出来。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同为歌手,话题自然从广告拍摄滑到了音乐制作上。
“你那张首专打算做什么风格?”凯蒂问。
“什么都有。”
“什么叫什么都有?”
林季跟报
凯蒂偏过头,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
“十首歌,十种风格。”林季补了一句。
“你疯了。”凯蒂给出中肯评价。
“很多人都这么说,但我不在乎。”林季耸耸肩。
一个戴着耳麦的场务小跑过来:"佩里女士,五分钟后开拍下一场,请您准备回化妆间补妆。”
“知道了。”凯蒂挥挥手把人打发走,屁股却纹丝不动。
她突然掏出手机,胳膊往林季肩膀上一搭,举高了镜头。
“来,一起拍个照吧。”
林季没来得及换姿势,快门已经按下了。
照片里凯蒂笑得灿烂,林季面无表情,嘴里还叼著吸管。
“你不打算让我重拍一张?”
“不。这张太有喜感了,就它了。”
凯蒂低头编辑了一段文字,手速飞快,发了社交平台。
林季凑过去看了一眼。
配文写着:
“遇见了那个偷走我冠军的男孩。”
林季盯着屏幕上那个“偷走”,抬头看了凯蒂一眼。
“偷走是什么意思?还有,我可没答应给你写歌。”
凯蒂把手机收回口袋,理直气壮胡扯。
“用偷走而不是抢走,是因为抢劫罪比盗窃罪判得重。
“宝贝儿,我这是在保护你。”
“”林季无语。
“至于写歌嘛,”
她眨了眨眼,
“你刚才说我考虑一下,在好莱坞的社交法则里,这就等于我答应了。期待你的大作哦,j!”
林季张了张嘴,最终又闭上了。
这个女人的逻辑体系,显然和正常人类世界的逻辑体系,处于两个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宇宙。
(辛苦书友们为我写个书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