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姜太公与周方伯
料 坑(H27),由此可一窥殷都屠夫们的生活。4H27在宫殿区西南方 500米处,椭圆形,长约40米,最深处4米,由于部分被现代民房压住, 故而无法发掘,估计总面积为550平方米。

    坑内堆积的骨头约有30万块,绝大多数是牛骨,其余是猪骨、 狗骨、鹿骨及人骨。骨头都是零碎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头骨、脊椎骨 和盆骨较多,适合加工成骨器的肢骨和肋骨很少。

    骨坑很大,表层有十几条车辙印,宽度在10—15厘米之间,有 一对平行的双轮车辙,轮距1.5米,可能是一辆双辕牛车留下的,其 余车辙都不平行,说明是独轮车。看来,当时的人应该是用手推车和 畜力撤倾倒废骨的。

    发掘者推测,大骨坑附近应当有一座屠宰场,剔出的骨头被分拣 后,有用的送到骨器作坊,没用的则填埋到大坑里。

    从坑内的陶片形制推断,倾倒骨头的时间跨殷墟三期和四期,大 约从武乙到文丁、帝乙(纣王的父亲)的数十年时间。当然,这不代 表到纣王时屠宰场就停工了,而只是说这座骨坑已被填满。但因骨坑 紧挨着今花园庄村,目前还无法继续探测屠宰场的位置。

    在殷墟曾发掘多座骨器作坊遗址和废骨坑,但花园庄南的H27 是规模最大的,而且,它距离商王宫殿区很近,很可能是商代后期祭 祀牛牲的屠宰地点。

    在甲骨卜辞的记载中,用于献祭的牛和人的数量级大体相当,此 外,还有猪、狗和羊。商王陵墓区东侧发掘出两千多座密密麻麻的祭 祀坑,埋葬人牲超过万人,但埋葬整牛或其他家畜的坑却远没有这么 多,这和甲骨卜辞完全对不上。

    那么,这些被献祭的牲畜都去了哪里?

    一种可能是,祭祀仪式后,多数献祭用的牛、羊和猪等家畜会被 参加者吃掉,而用于献祭的人牲则多数不会被吃掉,所以会形成王陵 区的大量人祭坑。

    另一种可能是,献祭人牲和家畜的场所不一样。人牲会被押送到 王陵区祭祀场处死、填埋,而多数以牛为代表的家畜则是在王宫区附 近杀死献祭,然后是盛大的宴会。

    当然,这不代表没有人牲被吃掉,比如,不仅王陵区祭祀坑中有 少数被肢解的人骨,H27废骨坑中也有些零星散碎的人骨,但总体而 言,其数量还是要远远低于牛碎骨。

    祭品是献给鬼神的食品,活人也可以参与分享,这是自新石器 时代以来的习惯,直到周代依旧通行。《仪礼》记载了周代的几种祭 礼程序,都是先用食物祭祖(供奉给扮演祖先的人),然后由仪式参 与者分食。也就是说,分享祭肉是当时公认的礼仪。春秋中后期,孔 子担任鲁国大司寇时,就曾因“(季)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 且“郊,又不致腾俎(祭肉)于大夫”愤而辞职。

    这样,我们也就能理解商王为何要频繁地举行杀牲祭祀了,这不 仅是向诸神和列祖列宗贡献餐食,也是满足王族成员酒肉之欲的盛大 宴会。从武丁朝的甲骨卜辞可见,商王动辄举行数十甚至上百头牛的 大祭祀。而《史记》记载的商纣王的荒淫无度和酒池肉林(“以酒为池, 悬肉为林”),其实正是典型的商王祭祀场面,并不专属于纣王。

    花园庄的这个王室大屠宰场周边,应该生活着一个贱民村落,村 民可能世代要为屠场提供劳役。一方面,大骨坑中有丢弃的生活垃圾, 如石斧、收割用石刀、打鱼的陶网坠和纺线的陶纺轮等,说明他们还 有农业和渔业劳作。另一方面,坑里出土的农具数量不多,可能居民 的部分食物来自屠宰场的下脚料,或用粗加工的骨头与外面交换。

    大骨坑旁边有十余座墓葬,都是小型墓,随葬品较少,五座有腰 坑殉狗。其中,M5是一名男子的墓,随葬一件铜戈和八枚海贝。他 可能是这个贱民小族群的首领。

    M3是一座祭祀坑,紧挨M5的头端,里面埋了两具被砍掉了手 脚的儿童尸骨,头朝向主人(西),可见,这个贱民小族群也有自己 微弱的武装,还尽量用人牲祭祀自己的头领。此外,还有两座墓随葬 了海贝,作为都城,这里的“商品经济”应该比其他地区略为发达一些。

    至于文王父子在殷都遇到贱民屠夫吕尚的具体情节,现在已经无 法考证。虽然都是西土之人,但他们应该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周人和 羌人已经连续三代为敌,现在周昌父子已属商朝上层圈子,吕尚却是 殷都的底层贱民,更何况他们可能还有私仇。

    但有一点很清楚,那便是,武王周发后来娶了吕尚的女儿,这位 周朝开国王后被称为“邑姜”:“邑姜,武王后,齐太公女也(《左传?昭 公元年》服虔注)这个“邑”字颇不寻常,它并非吕尚家族的天干日名, 却和文王长子周邑(伯邑考)同名。

    这应该不是巧合,邑姜的名字很可能就来自周邑。也就是说,周 邑才是邑姜的第一任丈夫。周邑不幸早逝后,邑姜这才改嫁其二弟武 王周发,但保留了首任丈夫的名字以作为纪念。这也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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