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意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故锐思于地里(理),制礼作乐,讲合六经之说…… 11
意思就是:王莽觉得,只要制作了礼乐制度,颁布了改制法令,那么天下的事情就会自动变好。
既然如此,还要官僚机构有何用?
王莽的这种垂拱而治的心态,成为他改革官僚制度的主要精神,也造成他与整个官僚体系的龃龉。
儒家确实推崇垂拱而治,但不是说职官系统不发挥作用。《周礼》之所以改名为《周官》,就是因为一些儒家觉得这部书描述了儒家理想的周代的“官僚制度”。当然,事实很可能是,战国时期,儒家看到最早变法的三晋和秦国,已经开始建立适合集权政治的早期官僚体系,才创作出《周礼》,以改造法家的官制。
总之,垂拱而治是儒家对周代宗法礼乐统治的想象与寄托,天子不事必躬亲,但没有否定官僚制度及其体系。
但对王莽而言,官僚体系的意义,不是对一个中央集权的庞大帝国进行有效统治,而是展示儒家的神圣性。况且,儒家早在贾谊那里就想给官职批量改名了。
这就是他为什么也要给官僚机构改名,推动职官和爵位的融合,给地理行政区划改名,并设计新的俸禄制度。
刚建国的时候,他已经根据儒经改了中央机构的设置和官职的名称,例如河南太守改名为河南大尹;到始建国天凤元年,他又进一步更改郡守一级的官职名称,河南大尹又变成“保忠信卿”。
他还把行政职务和爵位挂钩,同为“太守”一级,由侯爵担任的叫“卒正”,伯爵叫“连率”,没爵位的叫“大尹”。这些有爵位的“太守”们甚至可以世袭官职。要知道,儒家讲究“讥世卿” ,认为公卿大夫士关系到治民大事,应当任贤,不能世袭。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对天下郡县的改名,而且是能改则改、应改尽改,有的还反复改,改到四五次之多,同步还对郡县版图重新规划,个别的大郡如陈留郡甚至被撤销。动作激烈且复杂,以至于在当时人们就难以搞清楚全部情况了:
一类是突出京畿的重要性,三辅的六个郡改为“六队”,长安周边的郡改为“六乡”,洛阳周边的郡改为“六郊”。新朝的国土从内到外形成了从高到低的礼法秩序。
一类是纪念符命和歌颂新朝,如把“符离”改成“符合”,“沛郡”改成“吾符”,后世出土的封泥里,也有不少带“符”字的地名;新朝的“新”字被加进许多地名,如“安汉”变成“安新”,“淮阳”变成“新平”等。
一类是表达美好吉祥,比如把“松兹”改成“诵善”,“敦煌”改成“敦德”,“曲阿”改成“风美”,“乌伤”改成“乌孝”等;有时常常用反义、同义或是同音词来代替,比如“梓潼”改成“子同”,“安平”改成“安宁”,“东昏”改成“东明”,“无锡”改为“有锡”之类 12 。
后世习惯于把这次改名视为荒谬之政。但是,改名其实不无道理,因为古人重视名学,讲究名实相符。名与实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概念和内涵的关系,而是不同的名背后具有一套不同的思想脉络和价值追求。新朝自认为已经从法家帝国变为儒家王朝,社会性质都变了,名字焉能不变?而且,还不能只是改一两个,必须普遍更改。
从中央改到郡县,王莽似乎还打算对县域以下的乡、里、亭进行改名,只是还没实施 13 ,就已经变天了。
俸禄制度的改革也遵循同样的逻辑。
始建国天凤三年(公元16年)五月,王莽颁布了新的俸禄制度,这是一份初看起来颇为振奋人心的政策,它把全国的官吏分为十五个级别,每个级别都规定了相应的俸禄,从最低的六十六斛到最高的万斛不等。
对比汉朝的俸禄体系,这个分配基本可行 14 ,而且待遇比汉朝大幅提高,理应博得各级官吏的拥护。但是王莽增加了复杂的条件:官吏的俸禄和管辖郡县的财政收入挂钩,贵族从食邑上获得的租税和食邑的财政收入挂钩,地区如果出现歉收、灾害,那么官吏、贵族要按比例减少俸禄或租税。
中央官员也逃不掉,他们虽然不直接治理疆土,但全国划片,从四辅到司卿,都被分配了不同大小的郡县,比如国师和宁始将军,就要和西方一州二部二十五郡挂钩,这些地方如果财政收入减少,他们的俸禄也要减少。王莽更表示,自己的开支用度也要照此办理。
如此来看,这是很有现代精神的“绩效激励体系”和“对口扶贫机制”,相当超前,以人为本,王莽自己也以身作则。在西汉,官僚也会因为歉收而减少俸禄,但从未像王莽这样系统地形成“长效机制”,如果切实可行,不失为一大善政。
但凡是对现代企业的绩效体系、奖金激励制度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设计绩效系数、计算绩效所得是比较专业的知识,要以大量的数据为基础,耗费相当的人力,借助计算机才能实现。因此,王莽的这个设想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