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xxx号长途汽车,车上按卖票人数,应有乘客30人,加上1名司机。
事故原因为,装有电石的大卡车在途经天津段时,因制动失效(刹车失灵)追尾了长途大巴,致使大巴车方向改变,整个车身横在了路中央。
而大卡车猛打方向避让不及,再次撞向了大巴,致使两辆车均坠入路边的深沟中,后起火。
因电石遇到沟中的积水,产生剧烈燃烧和爆炸,大巴车一侧车门向下压在沟底,导致人员无法逃出。
很快又因漏油起火,造成了火势的蔓延及不可控。
事故共造成16人当场死亡,9人重伤,重伤人员送医后,有8人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截止目前,事故已致24人死亡,1人仍在全力救治中。
这已经属于一场,极重大的交通事故了。
总队要求,必须给出事故造成的更深层次原因,以方便吸取教训,整改问题。
当交警的都明白总队的意思,这是要查出更多的细节,比如道路有没有设计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司机有没有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问题。
简单的事故描述和判定,无法在这么大的事故通报中服众。
再就是死亡这么多人,那巨额的赔偿,也总得找到大一点的靠山。
比如单是那辆大巴车的车主来赔偿,肯定赔不起,但要是牵扯上运营公司就不同了。
卡车方也是,让一个卡车车主赔偿肯定赔不了,要是牵扯上运输公司或者矿上,那就不一样了。
所以,交警组织的事故专项调查小组,就忙活了起来。
汤海河因为到达现场很早,又参与了救援,便也编进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