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怀疑,认为《满江红》是岳飞作品的学者给出了答复。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冤杀后,他的家产、文稿均被朝廷查封,因此岳飞的孙子岳珂所收录的《岳王家集》中很可能并未将岳飞的全部作品收入,根据现有的史料看,岳霖父子也确有遗漏的实证。例如:《宾退录》记载的岳飞的“雄气堂堂贯斗牛,誓将直节报君仇。斩除顽恶还车驾,不问登坛万户侯”一诗,就不见于岳珂编的《岳王家集》中,故不能根据他们父子当时没有收集到就断定真假的。另外由于南宋时一直是主和派在朝中主政,主战派代表岳飞冤死,一直没有得到朝廷的平反,就连同情岳飞的人也是非杀即贬,而到了元朝由于统治者大肆压制汉人,蔑称为“南人”,岳飞这首慷慨激昂的词作《满江红》的命运,自然更是受到压制,于是直到明朝,才出现人们广泛吟诵的局面。
而从“三十功名尘与土”一句,可知这首词是岳飞在30岁或30岁前后有感而作。岳飞三十岁时(1133年)受到朝廷的恩宠,开始掌握指挥大权,此时他身受殊荣,感受深切;岳飞自20岁离开家乡转战南北,至30岁由九江奉诏入朝,行程加起来足有8000里,所以词中有“八千里路云和月”一句;岳飞30岁置司江州时,正逢秋季,当地多雨,所以词中又有“潇潇雨歇”一句。
关于《小重山》与《满江红》两词格调大不相同的问题,《小重山》作于岳飞37岁生活平静无战事之时,《满江红》则作于6年前征战不休之时,时代背景与感受全不相同,故两词风格迥异。就岳飞本人来说,虽然说他大部分词作的风格低回婉转,只有这首《满江红》粗犷豪放,但是并不是说岳飞本人只可以写一种婉约风格,不可写豪放风格的诗词。就宋朝历史上的大词人而言,他们虽然各成一家,也并不是个个都是只有一种风格,随着时代境况、个人生活背景的变迁,像苏轼、辛弃疾,他们的词作中都是既有豪放之篇,又有婉约之作。
《满江红》词中“踏破贺兰山阙”的地理位置所指问题,“贺兰山阙”是泛指而不是实指,与词中的“胡虏肉”、“匈奴血”一样,是指女真,而不是实指匈奴。不能根据这一点就认为《满江红》写于明朝。
综上所说,《满江红》词到底是不是岳飞之作,争论双方都持之有据,很难统一。这场争论还可能继续深入下去。但无论如何,《满江红》这首词所体现的岳飞的崇高精神,都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
宋高宗为什么一定要置岳飞于死地?
宋高宗为什么一定要置岳飞于死地?
岳飞作为我国历史上的抗金英雄,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中国各族人民的敬佩。其在出师北伐、壮志未酬的悲愤心情下写的千古绝唱《满江红》,至今仍是令人士气振奋的佳作。其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人们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在西子湖滨岳飞的坟墓旁边,长跪着秦桧的铁像,提到岳飞之死,人们没有不归罪秦桧的。但是岳飞究竟是为何被杀?一些学者认为,宋高宗才是杀害岳飞的真正凶手。秦桧只是迎合高宗的意思,代替高宗承罪而已。当时审问岳飞的大理寺官员何铸,向秦桧辩白说:岳飞实在无辜,为什么一定要杀。秦桧说:此上意耳。
那么,宋高宗为什么一定要杀害岳飞呢?
据《宋史·宋高宗本纪》载:1141年十一月,金国派萧毅、邢具瞻为议和代表,随同南宋代表魏良臣回南宋,提出议和条件。此时赵构的生母韦太后被金军扣押,她托南宋代表之一的李微将一封信送到赵构手里。宋高宗对萧毅、邢具瞻说:“我拥有天下,但却不能赡养父母亲人,而我的父亲徽宗却已经死了啊!现在我发誓,我要明言:金国要归还我的母亲韦太后,我不以议和为耻。不然的话,我不怕对金国用兵!”“如果我母亲韦太后果然能回南宋,我们自当谨守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