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反贪腐与利益集团
    第313章 反贪腐与利益集团

    赵云腾在伊朗的日子里,华京的气氛却有些紧张,因为一场大规模的“反贪腐”运动即将发动。

    西元1963年的初春,政治局常委会议,主席也应邀参加。

    主席看着眉头紧锁的李思华,笑着安慰她说:“贪腐这种事情,就像是一座屋子如果不打扫,灰尘就会不断地掉落积累,哪怕你紧锁门窗也一样。保持干净的办法,还是要勤快地打扫。不过这也说明一个问题,运动这个法宝不能丢,常规的法律制度,不能解决一切的问题。关键的时候,还需要运动来实施短促有力的整风。”

    李思华点点头,让她难受的事情在于,在建国初就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反腐机制,她自认为要比原时空完善得多,尤其是各种主动的监督审计模式,以及流官和流干制度,但从最近对全国的调查来看,贪腐的情况仍然在发展,只是相比原时空,规模相对较小、涉及的人员较少,以及贪污的金额较小。但也更加隐蔽,更加花样翻新。

    她冷静下来,先说了一些在此次调查中,发现的各种花样翻新的新贪腐案例。

    例如某个官员,帮助私企解决了一件事情,让私企获得了不当利益。私企答应给他回报,回报的方式是什么呢?就是给他的一个“可靠”的亲戚干股,等这个官员退休了,按照协议干股就激活,前官员就可以通过他的亲戚,让私企回购干股,当然他也可以留下一部分,每年吃分红。

    这是规模比较大的,如果事情比较小,这个官员也可以让他的亲戚到这个私企挂职,当个兼职顾问什么的,享受一份最高的薪水,这份薪水,其实就是贪腐所得。类似这样的模式,大约可以叫做“市场化延迟满足模式”,很科学不是吗?

    例如商品房领域,官员在土地上捣鬼,让房地产商低价取得了土地。而官员的亲戚,预付少量定金购房,并约定5至10倍的违约金。此后房产商故意违约,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官员的亲戚向法院起诉房产商违约,经过法院宣判,可顺利拿到5到10倍的“违约金”。这是“法律化贪腐模式”。

    例如某个官员的亲戚,大字不认识几个,居然是十多项专利的发明人,而这些小专利,实际上都是某个企业的,这个企业然后再用高价收购这些专利。这是“科技化贪腐模式”。

    至于什么官员的书画出色,卖得高价;从农民那捡漏,收到了古玩、司机帮领导炒股赚得盆满钵满、青年干部与多位漂亮女性谈朋友、私自占有“废旧物资和报废设备”等等其它方式,不一而足,各种花样十足。单单是财务方面发现的新型贪腐,模式就有100多种。

    主席等人都听得目瞪口呆,这些人可实在是太聪明了,可是聪明都用到邪路上去了。

    刘韶其叹息了一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原来以为流官流干,能够克服贪腐,但还是有很多流水都冲不动的垃圾积存呀。”

    李思华说道:“是的,以前听说过一种说法。贫富差距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所有社会的天字第一号难题,而贪腐就是天字第二号难题,确实不假。”

    “从全世界历史上的经验来看,治理贪腐主要依靠的是体制,而应对贪腐不同的体制大致是4种。”

    “第一种是军人当政。我们可以发现第三世界国家有不少这样的案例,青年军官觉得文人政权贪腐,于是政变夺取政权。但从结果看,不过是以军人的封闭式腐败,替代了文人政权的广泛腐败,而且军政府几乎都不会搞经济,往往让国家的情报变得更糟,让现代化的过程中断。”

    “第二种是暴民政治。不受法律约束的暴民运动,狂风暴雨般地冲垮腐败特权的官僚体制。但这样社会受到全面挫伤,国家无法正常运转。”

    她说道这里,看了主席一眼,她前世很多人将“文革”就视为这样的暴民政治,确实冲垮了腐败特权,但也让国家失去了正常运转的机制。这个她也和主席谈过,她看到主席这会陷入了沉思。

    “第三种是开明专制。一般只适合那种小型的城邦国家,它是以企业管理的方式来管理小社会,没有普选制度,但对于腐败能够控制。就像是一家大企业中,有着一个严密的审计部门,但这种体制之所以可行,是因为规模小,对于大国是无效的。”

    “第四种即西方的民主制度。普选制,通过媒体开放和法律系统独立,来防范贪腐。但我们都知道,这完全是扯淡,无论是媒体还是法律系统,都不可能做到独立,都是由背后的金主和利益集团控制的,这就像西方经济学,一直在讨论完全自由竞争,可社会的现实,永远是寡头和垄断经济。”

    “我在美国那几年,亲眼见到了美国式的腐败,他们大多数是市场化的贪腐,但其贪腐程度,一点都不比发展中国家逊色。”

    “除了上述4种模式,我国的模式可以算是第5种,人民民主专政。其特点是在人民支持下,建立起庞大的流动监督机构,同时实施流官流干和人民检举。到目前为止,其效果还是不错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