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初,李思华再次回远东“过节”。
她是带着一批高射炮回根据地的。自从发现日本间谍后。李思华认为与日本侵略者,甚至是国民党广东当局的明暗冲突,可能会加强。
在飞机装备和生产难以短期改善的情况下,使用高射炮是防空的王道。她知道,广东的空军也有一百多架飞机,日军正在发展航母,虽然南海目前是英国人的天下,但也可能通过舰载机来侦查。当然对于英国人,也需要防范。
而且海南开始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后,难免有一些信息传到各方,引起关注和被侦查。所以她决定即时加强海南的航空。
高射炮群已经发运了几批。总量高达1万门,因为高射炮还是很便宜的,以李思华取得的“内部价格”,75MM的高射炮大约只有2千美元一门,所以一口气买了1万门,她计划有4000门部署在海南,将海南打造成一个防空上网格化的“刺猬岛”,而其余的6000门,未来会部署在缅甸,保护油田和沿海空域。
她离开海南已经两年了,这两年海南最大的变化,自然是大工业和各个工业区的建设,以及由此带动的全岛路网建设。除了工业建设之外,乡寨建设、农场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都在快慢不一的进行。当然,即使李思华提供了很多的资本来支持建设,但无可否认,总是有资源制约的,不可能同时进行所有需要的建设项目。
她还是老规矩,先做调查研究,再讨论政策方针。在两年前经过她指导的一轮调整之后,她觉得这一次的感觉比较好,同志们的努力,使得海南的政府管理和建设逻辑,相对比较“现代和先进”了,新的思想观念开始树立起来,而民间的宗法思想,快速地被“社会化人际关系”所替代。
尤其是前年她批评最重的司法,这两年进行了重大改革。各级党组织建立了强大的调查机构,一直深入到最基层的民兵。司法的调查,分为刑事侦缉警察、经济侦缉警察、民事侦缉警察等,其中民事侦缉,就是针对上次李思华严厉批评的宗族主义和群众中的坏分子。
民事侦缉不是坐等报案,而是吸收了优秀民兵和进步分子兼任基层民警,主力则以隐秘巡视组的模式,深入到了解乡寨内部和城区街道,主动侦缉,搜寻线索,及时清除群众中出现的,以家庭、宗族、同学、雇佣、结社、团伙等形式为掩护的,欺压他人、隐性剥削、混混乡霸等事实上的反革命分子。至于一旦抓到,也没有什么批评教育,根据轻重情节,至少去修一到三年的道路。而情节更严重的,当然是去吃枪子。
所以民事侦缉,已经成为司法上最庞大的一只队伍。严格意义上来说,民事侦缉,才是调查的主力,而刑警和经警,则是在民警基础上派生的两只专业警察队伍。
党组织内部,则建立了纪律委员会,同样设置了内部调查机构,每年都要对党员的经济情况、工作行为进行调查,发现异常立即进行深入调查,以及时清除党内的坏分子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工作上同样强调的是主动性,而不是等到事件发生,才去调查。实际上,事后调查,已经意味着前期管理的失败。
所以现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判案,已经不是完全依赖法律条文,以及官司上事主的各自举证。有疑问的官司,必须有民事侦缉警察的调查结果。而如果事主对判决不接受,可以要求民事侦缉警察介入。而只有民侦的结论,才是最终的结论。对于重大的案件,甚至需要两只以上的不同民侦的结论,才能论定。因此,整个司法的逻辑,已经从“形式正义”,调整为“事实正义”。
这无疑增加了司法成本,维持一只庞大的民事侦缉队伍,自然是有不少成本的,不过李思华认为,账不能就这样简单地算。通过这只队伍,党组织深入了基层,使之能够在人民中保持高度的形象,并将革命思想深入到最底层,同时保证了人民之间的公平公正,让社会风气积极向上,保护了所有弱小的利益和安全。经济利益有损,但社会效益极大,这是值得的。必须坚持和完善下去,形成不可动摇的有效机制。同时对于民事侦缉队伍的内部监察,必须加强,一旦有发现徇私枉法的,就是最严重的反革命罪行。
她想起前世建国后,有几个历史时期,基层犯罪分子横行,少数地方出个门都担惊受怕,以至于最后用严打的运动来解决,她不希望这一世,还是出现这样的问题。她更不希望,由于社会不公,强力者横行,导致很多群众满腹怨气,对党的领导嗤之以鼻。
在政府的几乎每一个部门,都设置了调查组,基本上保持1/3的同志,都在对具体工作的调查中,所有的研究和报告,都必须先有调查情况的汇报,然后才能出台,而经过调查、研究、方案到决策,才是被认可的科学的流程。
基础工作完善了,所以这一次李思华从一个更高的高度,向同志们阐述了她对于今后的一些战略问题的看法,影响最深远的无过于她对城乡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的阐述。在一次高层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