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初见
    第98章 初见

    “混帐东西!!!”

    主帅大帐内,传出一道震耳欲聋的怒吼。

    紧接着,就听啪的一声。

    帅案差点没被孙传庭一巴掌拍断。

    “鞑子竟然在辛乡筑京观!?天杀的鞑子!来人,去把那几个鞑子俘虏押过来,给我扒光衣服,活剐了他们,以祭奠我大明军民在天之灵!”

    又过了片刻。

    “什么叫不是被鞑子筑京观了,而是鞑子被筑京观了?你给我说清楚!”

    那夜不收小军却是神色欣喜的说道:“抚台大人,那京观是咱们人堆的!卑职已经检查过了,

    共计鞑子首级二百八十四颗,颗颗都为真奴首级!大捷啊!”

    听了这话,孙传庭一个激灵,连忙道:“可是属实?若敢谎报军情,本官杀你头!”

    “属下的话句句属实!那刘烨当真是个杀神,据说当天他押送一百多鞑子俘虏,全都被他当着辛乡百姓的面宰了!辛乡百姓,无一人不称赞刘烨将军的勇武。”

    闻言,孙传庭心中翻起了惊涛骇浪。

    从他进入真定府开始,也与奴贼打了几次小规模战斗,有斩首,也有俘虏,但斩首不过十二级,俘虏不过五人。

    当然了,被孙传庭所部击杀的鞋子,肯定不止这么一点。

    大明朝廷一向以奴贼的脑袋计算军功,但这种方式很有问题,譬如,野外浪战,奴贼大多骑马,机动性强,小规模战斗的支持速度往往很快。

    奴贼的增援一旦抵达,不能继续作战,自然就没那个时间去割下鞑子首级了。

    更何况,奴贼内部也有规定,要求军士尽一切可能抢回战死者的户体,以防明军将士邀功。

    能够斩首百级以上,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奴贼溃逃了,根本没办法抢回战死者的户体。

    孙传庭久违的笑了:“好一个刘烨!不过本抚为何没听过他的名讳?他官拜何职,你可曾有问?”

    夜不收小军道:“辛乡老百姓都称他为将军,但此人,似乎只是一个驻防附近屯堡的小旗官。

    卑职还打听到,此人率领魔下军士,闯入鞑子营地,救走了百馀名被鞑子抓走的百姓,而后一鼓作气,击溃了盘踞在小王庄一带的鞑子大部。”

    夜不收小军将打听到的情报和盘托出,孙传庭感觉自己在听故事。

    一个驻防屯堡的小旗官,魔下能有多少军士?他是怎样打跑一支千人规模的鞑子大军的?

    也太让人好奇了吧。

    孙传庭立时坐起:“备马!”

    正午时分,孙传庭带着十几个亲信抵达了辛乡。

    城门口附近,就堆着那些由鞑子人头筑起的京观,鞑子的人头已被冻成了冰雕,表情凝固在生前最后一刻的模样,让人看了毛骨惊然。

    孙传庭走到近前,经过检查,确认了这些是真奴首级,更是心下骇然,这刘烨,真的干掉了一支建奴大军。

    难怪进入到辛乡地界时,没有见到一个奴贼。

    刘烨带着魔下诸人上前即拜行礼,齐声道恭迎孙抚台。

    “你就是刘烨?快快请起!”

    孙传庭的声音有些沧桑感,按照后世的话来说,有点烟嗓。

    刘烨抬头偷看了一眼,孙传庭是个十分标准的帅大叔,既有文官的仪态,也有武将该有的威严。

    据网友介绍,孙传庭万历二十一年生人,这么算下来,如今也四十有五,但看起来却是很年轻。

    入朝为官,大多讲究一个要有‘官相”,说白了不能长得太寒。

    为了给孙传庭留下一个好印象,刘烨也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内穿鸳鸯战袄,披盔戴甲,说起来这鸳鸯战袄算是他唯一一套的正式服装了,以后能不能混个告身,就全仰仗孙传庭老哥了。

    为了讲究点排场,刘烨还特意把正在操练的辛乡军也拉了过来,让他们站在自己身后以壮声势。

    孙传庭上下打量了刘烨一番,点头赞叹道:“果然是一条好汉!怪不得能斩首如此之多的奴贼!”

    说罢,又看向刘烨身后的军士,只见他们人人身穿鸳鸯战袄,外套号衣,手持长枪,个个将腰板挺的笔直,军列甚是整齐,颇有强军风范。

    孙传庭再次赞叹道:“好兵,好兵啊!”

    辛乡军众军士听抚台大人居然如此称赞将军和自己,也是感到脸上分外有光,一个个的将腰板挺的更直了。

    刘烨微笑道:“卑职已于府中备下酒菜,还望抚台与列位大人赏脸。”

    华夏自古以来就有酒桌文化,无论是想巴结别人,还是想与他人提升关系,就没有一顿酒解决不了的问题。

    但由于众人皆有军务在身的缘故,所有人都只是浅浅的喝了一点,唯有一个虎背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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