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哇撒
察的笑了笑,顿了顿刚想和两位弟弟说话,就见两本奏折由远而近,太子再次闪身。

    奏折未止,声先到。

    “老二、老四!咱入你娘!”

    “又在吵吵什么?”

    《大明律》: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伤人者,绞。杀人者,斩。

    和同相诱,及相卖良人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为妻妾子孙者,杖九十,徒二年半。

    略卖、和诱他人奴婢者,各减略卖、和诱良人罪一等。

    老朱在思考,拐卖儿童者是否应该重判?

    买者是否应该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