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全区杀虎令 (48)
    刘文正沉默良久,缓缓道:“那就让它们活着吧。”

    他转身,走出衙门。

    外面的天空,灰蒙蒙的,像是要下雨。

    公元八年六月十七日深夜,河北区心阳地区最深处的一片原始雨林中。

    一只年轻的林淋虎趴在岩石上,舔舐着腿上的伤口。

    它三岁,刚刚成年,还没有自己的领地。二十二天前,它第一次听到人类的动静——那是猎人们的喊叫声,老虎们的惨叫声,还有那可怕的、夺命的箭矢破空声。

    它跑了。

    它跑得很快,跑得很远,跑进了这片从未有人类踏足的雨林深处。

    它的母亲死了,兄弟姐妹死了,族群里的所有老虎都死了。只有它,因为跑得快,因为躲得深,侥幸活了下来。

    它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要杀它们。它没有吃过人,甚至没有靠近过人类的村庄。它只是在丛林里活着,捕猎野鹿、野兔、山鸡,和它的祖先一样。

    但那些人类,还是要杀它。

    它舔着伤口,眼中满是困惑和恐惧。

    远处,又传来一阵动静。它猛地抬起头,竖起耳朵,警觉地听着。

    是脚步声。人类的脚步声。

    它立刻跳下岩石,钻进茂密的灌木丛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它学会了。

    学会了逃跑,学会了躲藏,学会了永远不要相信人类。

    它将是这片雨林中最后的幸存者之一。

    而那些还活着的、会逃跑的、躲在最深处的老虎,也将和它一样,永远记住这二十二天的噩梦。

    公元八年六月十八日,河北区巡抚衙门正式宣布,反虎运动结束。

    一千零三只林淋虎被杀死,无数幼虎失去父母,无数老虎逃离家园。

    那些幸存的老虎,将在这片广袤的丛林雨林中,重新寻找它们的生存之道。

    而人类,也将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繁衍、扩张、征服。

    这是河北的法则。

    这是丛林的法则。

    ——未完待续,请等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