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明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把帆布包放在脚边。窗外那两棵银杏树在雪里站着,金黄的叶子托着白色的雪,在灰蒙蒙的天光下格外显眼。他看了好一会儿。
“王浩,东川省‘9·30杀人案’的卷宗在哪里?我想先看看。”
王浩指了指隔壁的小会议室。“都在那边。好几箱子,摞了半人高。您先看,我去给您倒杯水。”
小会议室里,长条桌上摞着十几个纸箱,每个纸箱上都贴着标签——“东川省高院”“东川省检察院”“东川省公安厅”。
陈正明打开第一个纸箱,抽出最上面的卷宗,是第一审的起诉书。被告人叫沈卫国,三十六岁,东川省东川市人,无固定职业。
二〇〇一年九月三十日,沈卫国被控在东川市郊区的一间出租屋内杀害了一名年轻女性。尸体被发现时身上有多处刀伤,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沈卫国在侦查阶段供述了杀人事实,但在审判阶段翻供,称“被刑讯逼供”。
他把起诉书放下,翻开侦查卷宗。沈卫国的供述笔录有十几份,前几份在案发后不久做的,承认杀人;后几份在几个月后做的,翻供。
讯问时间都在深夜或凌晨,没有同步录音录像。他的体表检查记录显示,他在被拘留后的第二天被送进看守所时,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原因写的是“抓捕过程中形成”,但抓捕过程的记录里没有提到任何反抗。
陈正明把这一页折了一个角。一个被刑讯逼供的人,身上的伤不是“抓捕过程中形成”的,是被打出来的。写“抓捕过程中形成”的人,是在替打人的人遮掩。
他翻开法医鉴定报告。被害人身上有七处刀伤,胸部三刀,腹部两刀,颈部一刀,背部一刀。致命伤是胸部的一刀,刺穿了心脏。
死亡时间推定在九月三十日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之间。沈卫国的DNA在被害人体内检出,但鉴定报告的附注里有一行小字:“检材提取时间:十月二日下午。”案发后第三天。这三天里,被害人遗体的保存情况如何?检材有没有被污染?报告里没有说明。
他翻开指纹鉴定报告。现场提取了十几枚指纹,只有一枚属于沈卫国。其他指纹没有比对出结果。报告的附注里写着:“指纹提取时间:十月二日上午。”
也是案发后第三天。那一枚指纹是在哪里提取的?门把手?床头柜?还是凶器?报告里没有说明——只写了“现场提取”,没有写具体位置。
他合上卷宗,靠在椅背上。窗外的天已经快黑了,银杏树在暮色里只剩下模糊的轮廓。
他把这些疑点在笔记本上一条一条地列了出来:供述深夜取得、无同步录音录像、体表有伤、DNA提取滞后、指纹位置不明、证人证言矛盾。每一条都是一个问号,每一个问号后面都藏着一个人的命。
王浩端着水杯走进来,把杯子放在他面前。“陈主任,您看了一下午了,该吃晚饭了。”
陈正明这才发现窗外的天已经黑了。银杏树在路灯下立着,叶子上的雪反射着橘黄色的光。
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膀,把卷宗收进纸箱里,封好。
东川省,沈卫国,“9·30杀人案”。这些名字和数字像一颗颗钉子,钉在他脑子里。
晚上回到驻地,陈正明坐在桌前把那本笔记本翻开,在今天的日期下面写了几行字。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巡视组报到。东川省‘9·30杀人案’,沈卫国,涉嫌杀人。供述在深夜取得,没有同步录音录像,体表有伤,翻供。一审死刑,二审死缓,再审又死刑。一个案子,三种结论。不是事实变了,是标准变了。标准不统一,法治就不统一。巡视组的任务,是把标准统一起来。供述不合法的,排除;排除后证据不足的,无罪。这是法律的规定,不是哪个法官的偏好。”
他合上笔记本,贴在胸口的口袋里。窗外京城的夜很安静,没有榕城的闽江,没有河昌的煤山,没有京海的海风,没有绿藤的梧桐。只有雪,细细密密的,还在下。
手机响了。不是林婉清,是方远。
“陈院长,你到了?”
“到了。京城下雪了。”
“你穿毛衣了没有?”
“穿了。你嫂子塞在箱子里的那件,穿了。”
“陈院长,山水集团的线索,我继续盯着。有新的发现,我打电话告诉你。”
“好。你盯着,不要放松。山水集团的根不在江南省,在京州。我到了巡视组,离京州近了。根找到了,藤就断了。”
挂了电话,陈正明把手机放在枕边。窗外,雪还在下。他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看着天花板。天花板是白色的,没有裂缝,很干净。但他的心里有一道裂缝,从青江县裂到这里,裂了十八年,还没有合上。
那道裂缝里装着他办过的每一个案子——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