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没有归路凭,就不是自愿
  本人按印,家中知晓,雇主签名,限期归市。

    无归路凭者,不得带走。

    人不是货。

    不能无声无息被带走。

    茶摊老板念到最后一句时,声音都低了些。

    卖炊饼的汉子站在旁边,半晌没说话。

    最后,他把手里的炊饼塞给旁边一个小孩。

    “拿去。”

    小孩一愣。

    “不要钱?”

    炊饼汉子摆摆手。

    “今日不收。”

    茶摊老板看他。

    “怎么忽然大方了?”

    炊饼汉子看着那张明白纸,小声道:

    “我十六岁那年,也差点被人带去北边做工。”

    “我娘追了三条街,才把我拉回来。”

    茶摊老板沉默了。

    过了很久,他端起茶碗。

    “那这纸。”

    “该贴。”

    街口风起。

    明白纸轻轻晃动。

    纸很薄。

    但上面的字,压得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