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巨大的威胁
    “你就嘴硬吧。”顾云撇了撇嘴,这状态还不承认失眠?

    马小玲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内心其实也有柔软的一面,但她更是一个骄傲的女人。

    或者说,马家的女人天生高傲。

    从古至今,马家以女子继承道统,男子只负责传宗接代,她们骨子里都带着一种优越感。

    也可以说是有点傲娇。

    所以她绝不会承认自己因为顾云失眠了一夜。

    顾云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一面小巧的八卦镜,只有怀表大小,贴在僵尸额头便可控制对方。

    “给你,这是用来对付僵尸的。”

    “太上八卦镜?”

    马小玲惊讶地望着它,这是茅山派的重要法器之一,一件真正的灵宝。

    当初顾云杀了茅山派少主石少卿,也顺走了那件宝物,一直没派上用场,如今正好交给马小玲用来护身。

    “此物能操控尸王以下所有僵尸!就算是尸王,也有一定压制作用。”

    顾云解释道:“将臣虽是僵尸始祖,但这件法宝对它应该也有效果,你留着以防万一,最近别到处乱跑。”

    马小玲神情复杂地接过太上八卦镜。

    她没想到顾云竟把如此贵重的宝物交到她手上防身。

    这可是灵器,茅山派的镇门至宝之一!

    灵器有多稀有?就连天师手中都不一定有,一旦现世,足以引发争夺!

    不过顾云留着这东西也没什么用,他自己是僵尸王族血脉,单凭一己之力就能统御僵尸!

    而且这法宝,只能对付普通僵尸,勉强也能压制四代僵尸。

    但若想对付三代,甚至二代僵尸,那就完全没用了。

    四代僵尸,以鲜血为食,不惧阳光与一切神圣之物,太上八卦镜只能起到些许压制效果。

    马小玲本身掌握马家不传秘术,再配合灵宝之力,足以保护自己。

    “是不是被我感动了?”

    顾云看着马小玲,调侃地说道。

    “如果真的感动,那就亲我一下,或者以身相许也可以,反正我们迟早要拜堂成亲。”

    “你!

    !

    !”

    马小玲前一秒还感动万分,下一秒就被气得不行,抬脚就踹。

    啪!

    顾云一把抓住她的腿,触感细腻柔滑,线条修长,手感不错。

    “你吃早饭,我擦查查僵尸的线索。”顾云笑着放开她的腿,转身出门。

    “喂,你不吃吗?”

    “我已经吃过了。”

    顾云摆了摆手,轻松地离开。

    他心中暗想:“看来得尽快突破血脉限制,晋升为僵尸王!小玲恐怕已经开始起疑了。”

    长期不吃东西,两人又同住一个屋檐下,迟早会暴露。

    顾云身为僵尸,无法食用凡人食物,否则会腹泻不止。

    只有成为真正的僵尸王才能摆脱这层束缚。

    成为僵尸王之后,便可正常进食,毫无问题。

    走在街上,顾云在感知僵尸的痕迹,想找出幕后黑手。

    “少媚,你当时是在哪里出事的?”顾云问道。

    “是在吉祥大厦前的金融商业区,我那天在那边上班,碰到一个女人,就迷迷糊糊跟着她进了巷子。”

    顾云怀中的幽冥珠传来回应。

    金融商业区?

    顾云过去转了一圈,并无发现,这里显然不是凶手的老窝。

    他在港岛区四处游走,毫无所获。

    甚至去了九龙区、新界区,同样一无所获。

    如果对方刻意躲藏,他也很难察觉,除非正面遇上,顾云才有可能一眼认出是否是僵尸。

    可港岛这么大,想碰巧遇到一个人,几率实在太低!

    日子一天天过去。

    这几天,清洁公司没接到新单子,马小玲也闭关修炼,她被顾云狠狠刺激了一把。

    二十岁的天师!

    想想自己,好歹也是马家的传人,却才地师初期。

    马小玲格外努力,每天一早就起床吸收晨光,晚上迎着月色修炼,直到深夜才休息。

    顾云同样早出晚归,在街头搜寻僵尸,顺带“猎艳”。

    他需要吸血,年轻貌美的女子是他优先的目标。

    他的口味越来越挑剔,吸过不少人血,发现年轻女子的血液最为香醇,尤其是未经历过人事的。

    此外,修行者的血也别有一番滋味。

    七日后。

    顾云从新界返回港岛。

    “还是没找到,难道藏起来了?”顾云脸色沉郁,潜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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