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马皇后:雄英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宝贝!
    初闻“国债说”。

    朱元璋思绪翻涌!

    他正愁牢狱人满为患,该怎么处理呢!

    大孙就给他提供了思路……

    只听朱雄英打了个补丁,继续说道:“皇爷爷,这类型的债啊,可以归为‘赎罪债’,按那些人的罪罚轻重,定出具体数额,让他们拿出白银来买!”

    “但买了债,不是免了罪,而是减轻一等,该革职的革职,该夺功名的夺功名,该杖责的杖责……”

    “而这些人,大多是从旁参与的富裕家户,比如粮长、乡绅、基层小吏,不仅惜命惜家,而且藏有银子。”

    “给他们这个机会,拿真金白银来赎罪,一来有了惩罚,百姓不会多说什么!二来全部锁进内承运库,可以作为宝钞的专属储备金!”

    “如此这般,白银有了,几月光景,就能充斥宝钞的底子。”

    “至于那些罪大恶极的官儿,则不属于此列,该杀杀,该剐剐,半分不饶!”

    大明的白银,很多都藏在士绅手中。

    借助郭桓案的东风,朱雄英这一招“绝户计”,赶巧打在官绅大户的命脉上。

    事实上,早在先秦两汉,就有类似的朝廷举债!

    比如周赧王,为了筹措伐秦军费,于是向富户借贷,立下券契,最后延伸出了“债台高筑”这个成语。

    然以此计,则是换个方式的“劫富济贫”,并不能长久。

    想要规范国债,最终还需要形成有效循环,重建信用根基。

    朱雄英补充道:“孙儿想的国债,除了赎罪债,还有承平生息债!”

    “孙儿清楚,北边养兵屯田,修治黄河,及救灾诸等,全都要花银子!”

    “既然这样,那就发行专门的承平债,让富户、盐商拿白银来买,咱们给他们定死年息!”

    “比如买一百两白银的债,每年给予一定的利息,分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十年期……且能抵盐引、抵商税!”

    “皇爷爷您瞧,这些类型的国债,说到底,就是把天下人手里闲银,变成宝钞的压舱石!更无需向普通人加税!”

    “再说第二个法子,目标正是各番邦……”

    这还没完,发现老朱坐直身子,听得专注认真,并没有反对。

    朱雄英松了口气。

    他这皇祖父的性子,原就保守固执,极度反感向民间举债!

    若是那样做了,自觉“朝廷失德无能”!

    因此,才设计出了大明宝钞,想着靠空手套白狼,解决财政困境!

    但今时不同往日,且又形势比人强……

    由不得老朱,不去好生考量一下!

    言及此,他又道:“于此,将宝钞捆死在商贸上,加大互市范围,从而把海外万国的白银,全部吸纳到我大明来!”

    “让宝钞不止是咱大明法定货币,更是外邦的通用钱!”

    “皇爷爷可以定下规矩:凡与我大明通商互市者,无论朝贡,亦或私商,所有交易,必须以大明宝钞为唯一合法结算货币!”

    “在此期间,一众番商、藩属国使团,需先将所携白银、黄金,在大明内部,兑成宝钞……如若不然,无法开展贸易!”

    “而普通商户,与番商交易,只准收宝钞,不许收金银,敢有违反者,货物抄没,人犯充军!”

    “这规矩一成,海内外之银子,宛如江河入海,流入到咱大明!”

    “内承运库白银越多,能发行之宝钞就越多,信用更为稳定……”

    不仅如此,还能转移国内货币风险,实现金融与贸易霸权。

    后一论述。

    朱雄英描述的是一片蓝图。

    但明里暗里,透露出一个重点。

    那就是开海!

    且以此言,赫然同老朱四年前,下达的“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旨意相悖!

    同属另一个逆鳞!!

    便是满朝文武,不想掉脑袋。

    本无人敢如此建言。

    只有朱雄英,敢趁着今儿,痛痛快快说一顿!

    见爱孙话声落下。

    朱元璋眉头蹙起,不觉沉吟良久。

    不提前面的承平债。

    对外贸易,金银宝钞置换上,大孙所言,并非没有道理。

    但某些方面,想的太单一了!

    先是海上倭寇,此诚属心腹大患!

    一旦扩大海贸,难免会让倭寇更为猖狂。

    唯有坚壁清野,才能守住东南门户……

    其次,若开放海贸,逐利之间,都去做生意了,谁会种田?

    望着拿起茶杯的爱孙,朱元璋沉声道:“大孙之言,咱都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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