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你的罪行已经足够判死刑了,还想出来吗?别做梦了!”
“说出你知道的信息,至少可以免受点苦。”
缓了一会,比尔克雷泽非但没有屈服,反而眼神中带着可怜和嘲弄。
“小警察,真是可悲的狗,你们根本不了解洛城的运行规则。”
“就算我被判了死刑,他们也一样能把我救出来。”
“以你们的眼界,是想象不出他们的强大的。”
“他们是谁?”
亚瑟追问。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如果你们继续揪着案子不放,危险就会悄悄降临。”
这时,大卫西蒙回来了。
不仅人回来了,手里还多了一个家伙。
亚瑟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你拿这座奖杯干什么?”
大卫西蒙颠了颠和奥斯卡小金人有点象的奖杯:“它叫伯格蒙斯塔杯,是三年前全市警局比赛中我们拿到的。”
“外面虽然镀了金,其实是铜做的。”
“当时可是拿到了第一名,也是从那之后,伯格蒙斯塔就成为了警局中最棒的审讯大师。”
说完,大卫西蒙抄起奖杯,狠狠一下打在了比尔克雷泽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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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个晚上,亚瑟、梅尔和大卫西蒙三人轮番上阵。
又是打,又是不给休息,也不给水不给吃的。
就这样折磨了好几个小时。
比尔克雷泽晕厥后又被唤醒,唤醒后又被打晕,如此反复。
中间还把法医找了过来照看,三人担心别真把人给弄死了。
法医虽然是搞解剖的,但多少带着个医字,肯定也略懂救人。
实在出了问题,至少还可以利用丰富的尸体处理经验,帮他们更好的伪造现场。
可惜的是,即使遭遇了如此严酷的刑讯逼供,比尔克雷泽依旧咬死不说。
看着他的惨样,亚瑟都有些佩服了,这家伙难道是被洗脑了吗?被打上了思想钢印?
果然比硬骨头更硬的,就是贱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