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买房,每天吃面包
莫四十岁上下,看上去就是普通人家。

    男人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那双布满老茧的粗手更显沧桑,一看就是常年从事体力劳动的人。

    他穿着一套不太合身的灰色西服,头发用发蜡梳成油亮的背头,时不时就要伸手摸一下,生怕发型乱了。

    那双手指粗短的手上,戴着两三个硕大的金戒指,在阳光下格外晃眼。

    女人穿着鲜艳的花裙子,烫着一头时髦的卷发,耳朵上坠着夸张的大耳环,茶色墨镜始终没有摘下来。

    她的手指上也戴着好几个金戒指,说话时总爱挥舞双手,让那些金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两口子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穷人乍富“的气息,言语间满是眩耀。

    “要不是大老美那边催得紧,我们还真舍不得卖这房子。“男人掏出一包万宝路,慢条斯理地点上,“我爹在纽约开了家大饭店,非得让我们过去帮忙。那边住的都是小洋楼,出门开小汽车,家里还有游泳池呢!“

    女人接过话茬,摘下墨镜,露出精心描画的眼睛:“可不是嘛!那边一个月能赚上千美金,抵得上这边三四千块。三个月就能当上万元户!“

    她说着,故意晃了晃手上的金戒指,“这房子要不是急着出手,少说也得卖两万五。“

    男人吐着烟圈,得意地说:“在大老美,每天吃的是面包,喝的是咖啡,那才叫生活!这边啊,实在是太落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