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骑士阁下,既然这样说了,那我想您应该也做好了上天堂的准备。”
“当然,只要蒙主召唤,我就会毫不尤豫的把灵魂献给上帝!”
李昂无视了对方的嘲讽,冷冷的说道,引来身边人一串敬佩的目光。
相信在场的人里面,除了李昂和对面的摩尔人,没人会认为他说的话是假的,毕竟刚刚的声音那么坚定,怎么看也不象是违心的话。
赫莱利特知道这个地方今天只能存在一种信仰,要么是穆斯林,要么就是卡菲尔。
想到这里,他的心忽然热烈起来,一股莫名的力量感自肾脏的位置向上出发,到达胃部,到达心脏,最后温暖全身。
“真主至大,安拉!”
“安拉!”
摩尔人也不是种,在一切宗教中,最好战,最具侵略性的就是伊斯兰教了,所以剩下的10个摩尔人没有一个人试图逃跑,纷纷意志坚定的吼了出来。
大战一触即发!
当然,如果这能被称为大战的话。
双方交战的总兵力加起来不到三十人,兵种配置也分外简陋,不过对于李昂来说,这却是自己第一次脱离战场之外,亲自指挥战斗。
李昂命令弓箭手退后五步,随后箭头对准摩尔人,进行自由射击。
两方的直线距离不超过十米,弓箭手根本不用费心瞄准,随随便便就能射到敌人,所以射箭的速度大幅度加快,每人20支箭矢的配额倾刻间只剩下了一半。
他大概估了一下,自家弓箭手射击的速度大概是每分钟3到4支,勉强接近英格兰长弓手速度的三分之一,考虑到二者装备的差异,这个速度已经值得他自豪了。
另一边,矛手则架住短矛,持续压缩敌人的阵线,将他们挤压在马车周围。
长矛手在战争中的作用不如骑兵和弓箭手明显,更多的时候被作为炮灰来使用,在中世纪有限的战争资料记载当中,贵族们往往都是以一场骑兵对冲来决定胜负,极少出现长矛手的身影。
在李昂看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是长矛手不重要,而是因为普通士兵的素质太低了。他们大多是由各个贵族领地内的农奴构成,根本达不到一名合格步兵的标准,否则在战场上的表现绝对亮眼。
当年岳飞能以八千步兵硬抗金兀术两万铁浮屠,长矛兵可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李昂现在面临的情况和岳飞很相似,不论是金朝还是半岛南部的泰法诸国,都拥有强大的骑兵军队,而己方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发展出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唯一的出路就是以步克骑。
“啊!”
突然,一声惨叫吸引了他的视线,仔细听来,这声叫声是自家士兵发出的,李昂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摩尔人的弯刀很锋利,虽然被征召兵的短矛克制,却有部分人不顾自己的性命,赫然撞上矛头,随后用力挥动弯刀,砍断士兵的短矛。
失去了短矛的征召兵只能被迫使用盾牌和短剑近战,战局一下子混乱起来。
大部分来自德格伦的士兵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训练,在近战技巧上,远远比不上整日在刀口上舔血的摩尔人。
渐渐的,伤亡开始出现,一名倒楣的士兵不慎被摩尔人的弯刀砍中了手臂,盾牌也掉落到了地上,紧接着,数把弯刀一起砍来,割裂了士兵的皮甲,从肩胛,胸口,腹部,腰间四个位置落下,将他砍成了几截。
“该死的杂种!”
目睹了战友死去的罗杰须发皆张,眼睛瞪得浑圆,他不顾可能被包围的风险,毅然决然使出了盾击,推动左手手臂上的包铁大圆盾用力撞开了敌人的队形,其中两个摩尔人撞倒在地,另外两个则处于懵逼的状态,显然是没有想到这个嘴上无毛的半天小子居然这么猛。
罗杰顾不得左臂上载来的阵阵酥麻,他丢下手半剑,将武器换成战斗斧,在盾牌的掩护下照着面前一个敌人的腋下斜劈了过去。
战斗斧的木柄太短,如果攻击幅度太大的话,很容被人抓住破绽。最合适的方式是侧过身子,将有盾牌的那一面正对敌人,随后右手出其不意挥砍出去,砍完后再立马收回脚步,将盾牌护在身前。
倒在地上的摩尔人匆忙起身,脑袋却正好撞在罗杰的斧刃上,刹那间,一声剧烈的骨裂声响起,接着是无数血花与脑浆飞溅,罗杰抽回斧子时,竟意外的发现上面多了一道豁口。
“这人是真的头铁呀。”
坏了斧子的罗杰心情很不好,劈砍的力度不觉又大了些,让他面前的敌人逐渐招架不住。
李昂看到罗杰居然在战在线打开了一个缺口,他果断抓住这个契机,命令士兵们舍弃原来的阵型,上前先行解决罗杰那边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