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一般的西部匪徒,碰到平克顿的人往往第一时间调转马头,利用西部广阔的荒野,躲避平克顿人的追踪。
然而,林庆却是轻轻一磕马腹,身下的阿拉伯马打了个响鼻,反而稍稍加快了步伐。
他没有转向,更没有隐藏,就这么迎著那四名平克顿侦探来的方向,不闪不避,径直“追”著对方行经的路线,对冲了过去。
空旷平原上的土路仿佛一条拉直的弓弦,双方在这弦上相向疾驰,距离迅速缩短。
那四名平克顿侦探虽训练有素,但直到他进入大约三百米范围,才察觉异样。
白马,从镇外方向而来。
即便在这个距离上难以清晰分辨骑手的肤色,但这两个关键特征叠加在一起,已足以触发他们脑中关于“目标人物”的最高警报。
为首的正是安德森探长反应极快,他抬起右手,示意手下减缓速度,保持戒备。
另一只手已探入怀中,迅速取出一个精致的黄铜单筒望远镜,举到眼前。
镜头里的世界快速拉近。
白马,以及马背上那个身形精悍的骑手面孔。
一张东方面孔。
“目标确认!散开!准备接敌!”
安德森也没想到时间会如此巧合,他们刚出镇好没来得及探查,就和目标人物相遇。
他迅速下达指令,四名侦探如同演练过千百次,操控马匹跨过围栏向两侧散开,这样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被快枪手集火。
与此同时,他们的手探向挂在马鞍旁的温彻斯特连发步枪,在这种开阔地带,长枪的射程和精度远非手枪可比。
他们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战术动作标准而高效,充分展现了平克顿侦探的职业素养。
从发现异常到完成战术散开、长枪在手,整个过程不过短短数秒。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抓住枪柄,还没来得及完全将步枪从鞍袋中抽出
前方,那匹白马背上的身影动了。
林庆甚至没有停下马匹,在双方距离远超左轮手枪有效射程的极限边缘,他已拔出腰间双枪。
拔枪,抬手,扣动扳机。
砰!砰!砰!砰!
两秒内,四个方向,四声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