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她无奈地笑了笑,语气里带着几分真切的无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想着老板是开门做生意的,多点一桌菜,也算是帮他多添点生意,就又点了一桌菜。
为了不浪费,只能慢悠悠吃了,耗了一阵子,等吃完出来,就已经快十一点了。”
“我想着刚吃撑,就慢慢走着消食,就顺着街边往酒店的方向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个小巷附近,刚好就撞见了刚才的事。”
听完路念昔的话,杜城和老闫对视一眼,眼底都闪过一丝诧异。
又点了一桌?这操作,也太绝了吧?
换做一般人,手表失而复得,要么第二天买点东西送过去答谢,要么偷偷丢下现金就走,哪有人会当场再点一桌菜的?
这操作确实够迷,让人捉摸不透。
可转念一想,他们又不得不承认,路念昔的说辞毫无破绽,逻辑通顺,而且所有行踪都有迹可循。
火锅店老板可以作证,她的朋友也能证实她今晚的行程,甚至酒店的入住记录、餐厅的消费凭证,都能一一核对,证据确凿,容不得怀疑。
点菜的操作虽然迷,但也只能说明她的脑回路奇葩些。
至于为什么没有去追那个黑衣人,杜城和老闫也瞬间想通了。
她一个刚退伍的普通人,没有义务去冒险追捕凶手,能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下李俊辉的性命,就已经足够让他们感激。
人家又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也没有义务冒着生命危险去追捕穷凶极恶的杀手。
能在千钧一发之际,用一个随手捡来的酒瓶子救下李俊辉,就已经是仁至义尽。
而且在不清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情况下,路念昔的所作所为,不仅没有半点过错,反而称得上是见义勇为。
更让两人意外的是,路念昔那一记精准的酒瓶投掷,不仅打偏了凶手的匕首,救下了李俊辉,碎裂的玻璃瓶上,还残留着嫌疑人的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