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李斯特的野心
侧身让记者进去。

    新的公寓当中用的不是煤油灯而是电灯,刚一打开就显得你整个房间非常的明亮,李斯特和门肯熟练的坐在旁边的沙发上,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

    威尔克斯小心翼翼地坐下,连忙重新摊开笔记本,拿出钢笔:

    “李斯特先生,再次感谢您给我这个机会。关于几天前在格林威治村,您制服那个抢劫犯的事情,我们报社听到了一些消息,说您当时非常英勇,而且那个罪犯似乎还是警方通辑名单上的人物?”

    威尔克斯话音刚落,门肯就忍不住震惊道:“制服抢劫犯?

    李斯特很显然没把那个家伙当回事:“门肯瞧你说的,就是一个普通的小毛贼,哪有那么夸张,只是碰巧遇上,这贼笨了点,给我逮到机会。”

    威尔克斯没有停息,继续追问道:“据我们了解,您不仅制止了抢劫,还在警察到来前有效地控制了那名歹徒。”

    “他据说是个危险的家伙,警察们抓了好几回都没有抓到他,这家伙成年奸淫妇女抢劫,格林威治村的人都快恨透他们。”

    “害怕?当时确实有那么一点点。”

    “比起害怕,我更觉得是悲哀。”

    这个回答出乎了威尔克斯的预料,他记录的笔顿了一下。

    连门肯也收起了调侃的神色,好奇地望过来。

    “悲哀先生,你能仔细讲一下吗?”

    “是的。”李斯特点点头:“当我制住他,看清他那张因恐惧和凶狠而扭曲的脸时,我发现他非常年轻,可能还不到二十岁,在他旁边的另一个同伴也是。”

    “他的眼神里除了疯狂,还有一种被生活碾碎后的空洞。”

    “我就在想,是什么样的经历,让一个本该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让整个格林威治村都痛恨的恶魔?

    “他曾经是华盛顿最信任的部下,还曾经立下过赫赫战功,但是最后还是向英军投降献出了堡垒,此后他转为英军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