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内有好几个神枪手,每一次都能从西部打来大只的猎物。
而他当时凭借着高利贷,总是能够赚来大量的利润,李斯特这么一想,突然拍了拍桌子,他觉得他应该想到怎么写他的第三本小说。
就决定是你了《警察与赞美诗》。
这本小说的故事经历跟约翰有很多雷同,不同的是主人公并没有象约翰那样子经历过一段大起大落的人生。
他从一开始就是流浪汉,因为过冬想要找警察,然后警察不理,最后在教堂找到救赎以后,从良反到被警察抓住。
也就前半段剧情不象。
李斯特这么一想,既然有现实的样板,那么添加一点约翰的人生会不会让故事变得更加的戏剧性,比如简单的阐述一下约翰的黑帮背景?
这正好能够给之后他想写的黑帮作品埋下伏笔。
“慢点吃,这锅里面还有都是给你做的。”
约翰这才稍微放慢了速度,但依旧埋头苦干,直到把碗里的食物吃得干干净净,连汤汁都用勺子刮得一滴不剩,他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靠在椅背上,脸上恢复了一些血色。
“我还想要一支雪茄和一口威士忌。”
李斯特没有拒绝,从箱子里面取出这些东西递给约翰。
“谢谢你李斯特!你这顿饭真是救了我的命!”
约翰接过雪茄,熟练地咬掉烟尾,就着壁炉的火苗点燃。
他深深吸了一口,让烟雾在肺里停留片刻,才缓缓吐出。
威士忌被他直接对瓶喝了一大口,酒精让他憔瘁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一边苦笑着一边说道:
“救济一个盲人...哈!”
“曾经让半个堪萨斯城的商人闻风丧胆的人!”
“让一整个美利坚西部都为之震撼的人居然被一个装瞎的乞丐给骗了!”
李斯特也拿了一瓶威士忌,静静的在听约翰倒苦水,现在的约翰有点祥林嫂的样子,他的身上早已丧失了曾经那股商人才有的精明,浑身上下就充斥着迷茫。
不停的说着曾经他遭遇的悲惨经历,偶尔还穿插一些往日在帮派的经历。
就连当初欺骗他的盲人都在他的口中活灵活现!
“李斯特,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我?现在的我也就种种田吧,有一个漂亮的妻子,还有儿子和女儿,能够过上这种生活,我已经很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