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四章 先玩一把借题发挥
    “金律师,实在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一见面,段承业便双手合十,有些歉意的说道。

    他心里很清楚,要不是陈正出面,4万块钱根本请不动金胜。

    更别说....今天又是临时请求陪同。

    金胜能答应来,已经很给面子了。

    眼下让人多等了10来分钟,不意思一下哪行。

    当事人敢让自己的代理律师不痛快,估计连案子是怎么输的都不知道。

    “没事.....我反正也是坐在车里处理工作,不算空等。”

    “对了,电话里跟你说的那些,记住了吧!”

    段承业郑重道:“放心吧,我都记着呐!”

    金胜满意的点了下头。

    “恩....时间不早了,咱们先进去吧!”

    “好.....”

    顺着段承业抬手示意的方向,两人朝着治安所接待大厅走去。

    此时临近中午,接待处坐着两位辅警,一位正在玩手机的2级警司蜀黍。

    大厅靠墙的两排不锈钢椅子上,同样坐着3个人。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手上拄着拐杖。

    旁边一个学生打扮,扎着马尾,纯素颜的少女在搀扶着,脸上表情明显带着焦虑、无助、担忧。

    估计是祖孙俩。

    隔了3个位子,则是一个穿着西装,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

    对方翘着二郎腿,嘴角挂着一抹‘嗤笑’,目光一直关注着旁边.......

    象个反派!!

    当金胜和段承业踏入大厅的一瞬间,顿时便吸引了几人的注意。

    这是基于信息收集的本能反应。

    对于新进入场景的人,我们会本能地去观察对方的外貌、言行、穿着,快速形成一个初步认知。

    如果有特别、或者异于常人的地方,甚至会多看两眼,形成相对‘牢固’的记忆。

    比如:精神小妹、杀马特、纹身叼毛、靓仔....等等之类的。

    “这位警官你好,钱敬警官让我过来补录一份口供的。”

    “能不能麻烦帮我通知一下,就说我已经到了。”

    听到这话,对方随意的抬头打量了一眼。

    “你叫什么名字?”

    “段承业。”

    “什么案子?”

    “是.....”

    不等段承业把话说出口,金胜上前一步道:“让你通知就通知,在这儿审犯人呢?”

    “上班在岗期间,刷短视频。”

    “根据《治安机关内务条令》及治安系统的‘九不准’规定。”

    “凡是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网上活动,属于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若影响执勤、办公或造成不良影响,可被追责。”

    “我想请问一下,你看这些跳擦边舞的小姐姐,是在筛选网逃、网通,还是批判社会不良风气?”

    一旁两个辅警瞪圆了双眼,嘴巴微张,好似在说......跑到治安所来当面‘怼’蜀黍,这是谁的部将,竟然如此勇猛?

    对方显然被这番话给激怒了,立即起身,语气严厉的质问道:“你谁啊!知不知道这是哪里?”

    “你有什么资格来说我?”

    段承业估计被对方的气势吓到了,忍不住后退了一小步。

    普通人在蜀黍面前,心里总会天然带着一份‘怯’。

    有个视频就展示的淋漓尽致。

    两拨人在争吵,差不多就要动手了,旁边人怎么都劝都没用,越拉越上头。

    等其中一人脱掉了外套,露出了里面的制服.....

    当事人的眼神立马清澈了。

    不用旁人拉,站在原地动都不动了。

    这就叫:威慑力。

    但对于金胜来说.......你穿着制服,我反而能引用更多的法律法规来跟你‘掰头’。

    “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治安所的接待大厅嘛!”

    “无论从功能属性,还是法律层面的界定匹配上,这里都能被看做为‘公共场所’。”

    “只要大门敞开着,谁来都可以,包括我!!”

    “另外.......《人民蜀黍法》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蜀黍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你今天穿着这身制服,坐在这儿办公,就得履行职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无论我是谁,有什么身份,只要我是国家的合法公民,就可以指出你涉及违规的地方。”

    “怎么?”

    “你不服,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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