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八章 走不通,那就换个思路
要的是,他丈母娘不小心滑倒,把腿给摔折了,老丈人得上班,大舅子又在外地做生意,实在没辄,就把他老婆喊回了东北娘家照顾。”

    “得7月中旬才能回来。”

    “之所以定下3个月的期限,就是想着等老婆回来了,去银行贷出来还给顾达开。”

    “他可以打借条,上面还能注明房子抵押的事情,再把房本放在这里,绝对不会出任何岔子。”

    “甚至还当面拨通了老婆朱燕的视频,让其帮忙确认。”

    “并多次强调.....朋友之间讲情义、信用。”

    “顾达开虽然内心有点不愿意,但长久以来的‘讲义气、对朋友豪爽的性格’,让他还是借出了这笔钱。”

    “很快,两人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

    “可当顾达开联系对方进行催讨之时,何大友却开始找借口拖延了。”

    “一开始是老婆还没回来,还得过段时间。”

    “到了9月初,又说项目那边已经盈利,马上就能进行第一次分红,金额在120万左右。”

    “让顾达开再等等,免得搞来搞去的麻烦。”

    “这一等,就是1个多月。”

    “10月7号,国庆假期最后一天,有个朋友告诉顾达开,社会上一个专门放贷的老板,正在找何大友追讨欠款50万。”

    “收到这个消息,顾达开立即就去了何大友家里......”

    “但开门的,却是一对年轻夫妇。”

    “据两人所说,房子在9月18号便已经被他们买下,连同一个车位,成交价格为165万。”

    “房产证、付款凭证,全都一目了然。”

    “顾达开当场打了电话过去质问,何大有听到谎言被戳破,顿时解释道.....他那个项目出事了,窟窿太大,只能出售房子。”

    “现在他人去了外省避避风头,至于欠的钱,现在肯定无能为力了,等以后翻身了一定还。”

    “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再次打过去,已经被拉黑了。”

    “顾达开气的不行,马上去报警说对方诈骗,蜀黍了解完后,就说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治安所无法受理,建议他去法院起诉。”

    “这几个月来,他找过几个当地律师,人家看完资料给出的答复是.....直接让蜀黍立案不现实,只能先进行民事诉讼。”

    “等法院判决出来后,先试着强制执行,追回欠款,再试着找到对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证据。”

    “也就是拒执罪。”

    “他现在的要求是.....钱能追回来当然最好,可人一定得进去。”

    “主要是他心里这口气咽不下。”

    “前面几个律师无法保证这一点。”

    “这不,就找到了我这边。”

    金胜一边听着,一边用笔在纸上进行了重点部分的记录。

    典型的利用朋友之间信任,借钱不还的例子。

    蜀黍不予立案,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至于房产.....根据《民法典》第402条,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

    仅仅写在借条上没用。

    不产生法律上的抵押效力?。

    还有房本留下......只要未过户,产权人仍旧是别人的,他有权出售房屋。

    最多承担对你的民事违约责任。

    金胜简单捋了捋。

    “刘律,根据你所描述的内容,我敢说.....谁都无法有把握将人给送进去。”

    “里面的关键点,相信你也应该清楚。”

    “借款型诈骗,一直是最难认定的罪名之一。”

    “首先是借条。”

    “上面有没有注明借款用途,期间是否支付过利息?”

    “你怎么去证明....他的用途就是虚构的呢?”

    “其次,还要看对方有没有实际偿还能力?”

    “何大友在借钱的时候,有房有车、足以复盖这100万吧!”

    “至于后来偷偷卖掉,他也说了是做生意亏了,窟窿太大,没办法为之。”

    “既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个内核点,又何来诈骗一说。”

    “最后,他在失联前,是不是明确说过.....等以后翻身了一定还。”

    “说明了他具有还款意愿,只是眼下没这个能力而已。”

    “你来告诉我,怎么送?”

    刘少波‘嘿嘿’一笑道:“我这不是来找金律你拿主意了嘛!”

    金胜无奈的摇了摇头。

    还真以为自己是万能的,什么疑难杂症都甩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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