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更新册籍
    张居正领了旨意,回到内阁便召集了吕调阳、张四维,以及户部、吏部的几个郎中,连夜布置任务。

    “三个月之内,各省都要拿出田等划分的细则。”他坐在案前,把写好的手令递给书办,“发往各省布政使司,限期回报。逾期者,以考成法论处。”

    吕调阳接过手令看了看,眉头微皱:“太岳,时间不是太紧了?有的省路途遥远,光是文书往返就要十来天。”

    “又不是让他们重新清丈田亩。”张居正说,“清丈鱼鳞册在各司库里放着,田亩方位、土质、水利,都有记录。按这些数据分等,不是从零开始。各司接到手令,三五日就能拿出初稿。剩下的时间,够他们往返确认了。”

    张四维点了点头:“这个思路对。鱼鳞册是现成的,分等只是把数据重新归类,不是重新丈量,确实快得多。”

    吕调阳不再说什么,把手令递还给书办。但他又想起一事:“太岳,各省田土情况千差万别,分等的标准要不要全国统一?江南的上田,到了西北可能只算中田。”

    张居正显然已经想过这个问题。他从案上抽出一张纸,上面写着他拟定的分等标准草案。

    “标准必须统一,否则无法比较。上田——土质肥沃、水利便利、历年亩产一石以上。中田——土质中等、有水利但不够便利、历年亩产五斗到一石。下田——土质瘠薄、无水利、历年亩产五斗以下。各省按此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变通。”

    吕调阳看了,点头:“这个标准清楚。但‘历年’是多少年?三年还是五年?”

    “三年。”张居正说,“清丈是隆庆十一年到十三年完成的,各地都有近三年的产量记录。就用这个数据,不用再往前翻旧帐。”

    张四维在旁边补充:“还有一点——水利一项,有的田本来无水,但官府修了渠之后变成了水浇地。这种情况怎么算?”

    张居正想了想,说:“以清丈时为准。清丈时是什么状况,就按什么状况定等。以后水利改善了,可以申请重定,但不是现在。”

    三个人把标准逐条敲定,书办在一旁记录,写到第五遍才最终定稿。

    张居正又拿起另一份文书:“还有一件事。新法颁行后,各省折银比例以当地市价为准。户部要拿出一份指导方案来,不能把定价权全交给地方。”

    刘体干被叫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他听完张居正的要求,翻了翻手里的帐册,说:“张阁老,折银比例的事,户部一直在做。隆庆初年,米价每石三钱到五钱不等,这几年丰歉不一,各地差价更大。若按一个标准定死了,确实不行。”

    “所以要以当地市价为准。”张居正说,“但‘当地市价’这四个字,到了地方上就能玩出花样来。你给个框框,让他们在框框里动。”

    刘体干想了想,说:“下关回去拟个方案,按各省近三年的平均米价,定一个浮动区间。区间之内,地方可以调整;超出区间,报户部核准。”

    张居正点了点头:“就这么办。三日内把方案拿出来。”

    刘体干应了,正要退出去,张居正又叫住他。

    “还有。折银比例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布之前要先报内阁审核。不能让户部自己定了就算。”

    刘体干愣了一下:“以往都是户部核定即可……”

    “以往是以往。”张居正的语气不容商量,“新法关系重大,内阁必须把关。”

    刘体干不敢再说什么,躬身退了出去。

    各省的回报陆续送到,有的快,有的慢。最快的南直隶,一个月不到就送来了——鱼鳞册齐全,数据翔实,分等方案写得清清楚楚。最慢的云贵,慢了几天,理由是“路途遥远,山路难行”。张居正没有说啥。

    每天都有文书从各省飞来,张居正一份份看,一份份批。他批得很仔细,每一份都要核对鱼鳞册的原数据,看分等是否合理。

    有的一看就是糊弄——把全县的田都定成下等,这种他直接打回去重做。有的大体合理,但个别县的数据对不上,他就在批注里标出来,让布政使司复核。

    其中有一份来自河南布政使司的册子,引起了张居正的特别注意。河南报送的开封府田等册中,黄河滩地的定等出现了争议——滩地有时被水淹,有时又肥沃异常,按产量算可以归入中田,按水利便利算只能归入下田。河南布政使拿不定主意,在册子上附了一份说明,请内阁明示。

    张居正把这份册子单独拿出来,翻来复去看了三遍。然后他提笔批了一行字:“黄河滩地,无常产。以三年平均产量为准,产量达五斗以上者入中田,不足者入下田。水利一项不作考量,以产量定等。”批完后,他又加了一句:“此例仅限黄河滩地,他处不得援引。”

    吕调阳有时候帮他看几份,但大部分还是他自己来。

    “太岳,你不能这么熬。”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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