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妖魔鬼怪们~
    能在短短十几天内,以一部非英语的恐怖片身份,在北美市场狂揽近八千万美元票房,并且破亿在望,甚至根据走势分析,最终落点很可能冲击惊人的两亿美元关卡……

    《神秘复苏》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远远超出了“黑马”的范畴。

    它象一颗骤然引爆的核弹,瞬间吸引了全球娱乐产业乃至更广泛领域的目光!

    如果创造这一奇迹的是一部根正苗红的好莱坞大片,那么所有的议论都将围绕着其成功的商业元素展开。

    但偏偏,它来自中国——一个在西方主流认知中,与现代化电影工业、全球文化输出似乎还相去甚远的国度。

    这种强烈的反差和逆袭,让这场成功显得格外刺眼,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美国的媒体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惊和数据报道后,一些不那么和谐的声音开始甚嚣尘上。

    或许是这惊人的票房成绩刺痛了某些人敏感的神经,打破了好莱坞不可战胜的神话,一股暗流开始涌动。

    率先发难的,是几个名不见经传、但在编剧工会注册过的美国编剧。

    他们通过代理律师,几乎是同时向联邦法院提起了诉讼,指控青云影业及其制片人陈渊“系统性剽窃”了他们“早已注册的原创创意”。

    其中一人声称,他早在1995年就向派拉蒙影业提交过一个名为“法则之惧”的故事大纲,内核就是“基于特定规则触发的超自然死亡事件”;

    另一人则拿出了一份泛黄的、在 Writers Guild of Arica (WGA)注册的剧本片段,标题是“死亡规则”,内容涉及“不可违背的超自然条例”。

    这些指控来得突然而猛烈,尽管其所谓的“创意”与《神秘复苏》精心构建的“规则类恐怖”世界观在深度、广度和哲学内函上有着云泥之别,更象是一些零散的概念碎片,但在有心人的推动下,它们被迅速放大。

    更令人玩味的是,代表这几名编剧提起诉讼的,是与好莱坞各大制片厂关系密切的知名律师事务所,而背后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美国电影协会(MPA)和美国编剧工会(WGA)某些势力的影子。

    他们似乎急于给这场来自东方的“入侵”定性,哪怕理由看起来如此牵强。

    一些原本就持保守立场,或者与某些好莱坞利益集团关系紧密的媒体,立刻象是嗅到了血腥味的鬣狗,开始大肆喧染这场诉讼。

    “奇迹还是骗局?《神秘复苏》深陷剽窃风波!”

    “东方神话破灭?中国电影被控窃取好莱坞创意!”

    “规则源于抄袭?剖析《神秘复苏》背后的‘原创’疑云!”

    “不可思议,原来神秘复苏竟然涉嫌抄袭,我们美国对抄袭是零容忍的!”

    “我们的法律不允许这样,上帝也不允许我们这样,我们要保卫我们的领地,抗争我们的自由!”

    “下架,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让这部电影下架!”

    耸人听闻的标题一个接一个,内容却充斥着臆测和偏向性报道,刻意模糊“概念相似”与“实质性剽窃”之间的界限。

    很快,此事就在不明真相的公众和容易被煽动的舆论场中,给陈渊和《神秘复苏》扣上了“剽窃者”、“抄袭犯”、“文化小偷”等极具侮辱性的帽子。

    舆论风暴在北美迅速成型,声音极大,形成了强大的压力。

    尽管福克斯方面试图澄清,指出“规则”作为恐怖元素古已有之,《神秘复苏》的独创性在于其完整的世界观构建和哲学内核,而非某个单一概念。

    但在汹涌的、带有某种缺省偏见的舆论面前,这些理性的声音显得十分微弱。

    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和可能漫长的法律纠纷(这本身就是一种消耗战),为了不影响福克斯的声誉和避免陷入更麻烦的境地,在各方权衡之下,《神秘复苏》在北美上映刚满半个月,票房累计达到约9800万美元,距离破亿仅一步之遥时,便不得不匆匆下线。

    各大院线在无形的压力下,也选择了配合,迅速减少了排片。

    对于这个结果,陈渊在接到福克斯方面的越洋电话沟通后,只是平静地表示理解。

    他深知,在某些游戏规则下,有时候暂时的退让并非认输。

    而且,对于他和青云影业而言,北美之行已经取得了远超预期的、堪称辉煌的战果。

    接近一亿美元的票房,以及由此带来的全球性声望,已经足够了。

    这枚投入好莱坞深水区的石子,激起的涟漪早已扩散至全球。

    很快,视线转回国内。

    在青云影业那间不算特别宽敞但充满活力的会议室里,陈渊召集了所有内核员工。

    与外界想象的沉重气氛不同,会议室里洋溢着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

    陈渊站在白板前,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手里拿着财务部门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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