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两千石的丁充国。
事情也许没有那么糟糕,丁充国也许并不是列人,九个塞候也许只有一两人通敌,可樊千秋必须把事情往坏里打算。
“使君?”司马迁看樊千秋不说话,小心地问道,他隐隐约约也看到了事态严峻。
“今夜,我等在此留宿,明日破晓,立刻回云中,向县官上奏!”樊千秋改口道。
“诺!”司马迁未多问,叉手答下。
翌日破晓,日头刚从地平线升起来,樊千秋便率领疲惫的汉骑踏上了南返的归途。
与此同时,一个骑士纵马冲入了杀虎燧西北百馀里之外的平虏城!
这骑士名叫程百户,是程千帆胞弟,在平虏城担任士吏,也是程千帆信任的亲信。
屡次贩盐,都是由他带信得过的人押运,亦是一个在边塞看尽了风霜的汉军军校。
他进城后,立刻匆匆忙忙地来到了塞官的正堂,
正堂之中,塞候程千帆正坐在上首位上用早膳:一壶浊酒丶两斤羊肉丶几张胡饼。
十几年来,程千帆的早膳都是如此,肉不可少,酒不可少,所以才养成了这大腹便便的模样。
程百户与其兄不同,不好酒肉,且年轻十多岁,并不肥胖,身形匀称。
程千帆此时已有了两分醉意,看到程百户之后,只是笑笑,并未留意到对方脸上的焦急之色。
“啊,百户来了啊,用过早膳了吗?同吃同吃。”程千帆非常随意地指了指桌上的胡饼和肉。
“大兄,出纰漏了。”
程百户忙道,一时甚至忘记行礼了。
“纰漏?什么纰漏?”程千帆有些茫然地问道,而后才说,“哦?你今次回来得倒是早了。”
“大兄,煜火部被劫营了!”程百户看兄长还未完全酒醒,急忙往前走了两步,更加焦急道。
“劫丶劫营?”程千帆那两分酒气一下便散了,脸上的红立刻褪下去,两眼稍稍恢复了清明。
“正是!”程百户笃定答道。
“啪”地一声,程千帆将手中的酒杯重重地放在案上,里面的半樽浊酒荡了荡,漾出了一半。
“好大的胆啊,是何人做的?”程千帆竟然笑着问道,听到匈奴人被劫营,他当然感到畅快,
“是丶是汉军!”程百卢再道。
“汉军?哪里来的汉军?我为何不知?”程千帆疑道,若有汉军出战,各城彰不会毫不知情。
“这劫营的汉骑只有百馀骑!是丶是总督府的人马!”程百户接着道。
“百馀骑便敢劫营?这领头的人真乃英雄啊!”程千帆立刻拿起酒杯,将剩馀的酒一饮而尽。
“呀!大兄,你还未酒醒啊!你莫不是忘了,我等还与那煜火部有有营生做!”程百户痛心疾首,压低声音道。
“这——”程千帆先愣了愣,回忆着前因后果,脸上最后的一点红润终于完全散去,那双亢奋的浊眼,终于完全清澈。
“运去的盐怎样了?”程千帆立刻皱起了眉头。
“还未等交易之时,只有邝典等人去接头谈价,所以盐并未有折损,正运回城。”程百户把后续的事安排得很妥当。
“邝典他们三人呢?有没有逃出来?”程千帆把酒杯再次放回案上,浊酒带来的酒气此刻已全部散尽。
“煜
不知所踪!”程百户道。
“没有找到尸体吗?”程千帆沉声问道,程百户面色阴沉地摇摇头。
“我当晚是在煜火部以西五里处扎营的,当夜子时见到了火光,破晓后便去煜火部打探,险些被匈奴狗贼杀了!”程百户道。
“他们被吓晕了吗?杀你作甚?又不是不识得你?”程千帆不喜匈奴狗贼,但这几个月交易盐铁,他们定然是认得程百户的。
“邝典等人到煜火部的那一日,便有一队贩盐行商到了煜火部,正是他们与那屯汉骑里应外合的—”
“那些匈奴狗贼以为他们与我等是同伙,所以盛怒之下要杀我,我辩解了许久,他们才勉强信了我。”
而后,程百户便把自己打探到的消息原原本本又重新说了一遍,程千帆沉默了,再无心思享用这早膳。
他低头看向了桌上的那叠胡饼,飞快地算计了起来,试图抒清此事的前因后果,找出藏在其中的凶险。
那些贩私的盐商与劫营的汉军是一伙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可是关口在于,他们为何要这么做呢?
单纯是为了打一场胜仗?这绝对说不通,因为用一百骑兵劫营,此事太过冒险,哪怕是车骑将军来了,恐怕也不敢这么行事。
毕竟,一百人未免太少,完全可以增加到一两千人:一百人和一千人相差不大,并不会因为人数变多,而增加了暴露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