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法院认为,某些中药所用剂量偏大,其中“半夏“为含毒性中药,且用量40g,其用量超出《药典》规定范围。
该中医诊所存在诊断依据不明确、违反谨慎注意义务、用药依据欠充分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医诊所所属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500馀万元。
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半夏,为天南星科植物半夏的干燥块茎,性味辛,温,有毒,归脾、胃、肺经。
具有燥湿化痰、降逆止呕、消痞散结,外用消肿止痛的功效。
临床多用于湿痰冷饮、咳喘痰多、痰厥头痛、头晕不眠、呕吐、反胃、胸膈胀满、痈肿不消、梅核气、瘰疬痰。
《药典》推荐剂量为3-9克。
同时“凡例”部分第27条载明“饮片的【用法与用量】,
而东汉医学家张仲景所着的《伤寒论》、《金匮要略》作为目前中医药大学普遍使用的经典教材。
其在《伤寒论》中收载的“半夏泻心汤”、《金匮要略》收载的“瓜蒌薤白半夏汤”原方中半夏剂量均为半升(相当于现代剂量100克以上)。
由此可见被告医生治疔胸痹使用《金匮要略》的“瓜蒌薤白半夏汤”加减的处方中半夏用量40克有据可依。
同时,从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期刊数据库1989年至今的医学文献,发现7篇与半夏不良反应有关的报道。
只有“半夏临床新用及不良反应”一文提及半夏超量服用或长期服用可引起慢性中毒,引起肾脏代偿性增大的文献。
而且该文谈及半夏新用的17类病症,其中14类病症使用的是生半夏。
《药典》规定,内服一般给付炮制品,根据《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规定,半夏属于处方只写药名即付炮制的品种,即处方上如果写药名为“半夏”,实际应付为“法半夏”,而炮制后半夏毒性大大降低。
而其他文献包括《中药药理学》在内均未见有半夏导致肾功能损害的报道。
但法院以“用量40g,其用量超出《药典》规定范围”为据判定诊所赔偿500万,确实让医药界众人难以信服。
500万元的赔偿对于一个普通医生来说无疑是个天价赔偿,40年不吃不喝也不能够赔偿的起。
难道行医,确实要搭上自己的一辈子?
“这份判决书,就象一把刀,插在了所有中医的心上。它告诉我们:只要你敢超量救人,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风险,一旦出事,你就得赔得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所以,现在的医生都学乖了。人人自危,看见重症不敢医,不想医,不愿医。这就导致了中医在急危重症领域的全面退缩,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的患者。”
“我这次敢用30g川乌,也是冒着极大的风险。如果不是患者家属信任,如果不是全院中医联名担责,我也不敢开这个方子。”
“但这其实是一种悲哀。什么时候,医生救人需要靠‘赌’运气、靠‘签生死状’了?”
林小雨听完这个故事,眼中充满了迷茫和震撼。
她原本以为医生只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却没想到在这光环背后,竟然还背负着如此沉重的枷锁和无奈。
“原来……还有这样的事……”
林小雨喃喃自语,“那以后,还有谁敢做真正的中医呢?”
采访的氛围,因为李旭的讲述,变得有些凝重。
李旭端起茶杯润了润嗓子,继续说道:“我再跟你说个故事。这是我父亲生前接诊过的一个病例,让我印象深刻。”
“那个病人患有肝硬化已经7年了,反复住院好几次,病情一直反反复复。后来,他听信GG,去了省城一家号称‘专治肝病’的中医私人诊所求诊。”
“那个坐诊的中医,名头很大,但看病的方式却很‘现代’。他根本不把脉,也不看舌苔,而是拿过病人厚厚的一沓西医检查报告,对着化验单上的箭头开药。”
李旭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看B超单上写着‘肝硬化’,‘硬’了是吧?那就加龟甲、鳖甲、牡蛎这些‘软坚散结’的药,想把肝给‘软’回来。”
“再看生化单,转氨酶高了?那就用五味子,或者太子参。因为现代药理学研究发现,五味子中的五味子醇能有效降低转氨酶,太子参也有类似的保肝降酶作用。”
“发现病人尿黄,那是黄疸?那就用板蓝根、茵陈利胆退黄。发现血色素低,贫血了?那就大剂量加人参、黄芪、当归、熟地来补血。”
“最后,他还特别强调要‘三低一高’的健康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