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改革官制 府直管县 处直管科
    士、大夫、卿,三等军爵一一颁布,陆云麾下众臣纷纷受领,安南国的尊卑体系,便就形成。

    获得了军爵的大臣们,一个个也喜气洋洋,面色欢快。

    封官授爵,雨露均沾。

    所有人都得到了好处,一时山呼万岁。

    “谢大王封赏!”

    三声过后,在吕启功的示意下,众人这才停止。

    然后陆云继续道:“军爵既定,尊卑已明,是谓上下有序,阴阳分明。

    然官爵之外,朝内各司,地方属衙,府县之中,职权不明,遇事诸官推诿,职责难定。

    为厘清职责,明确上下,官制也需更改。”

    话落,吕启功又上前,从怀中拿出另一份诏书,开始宣读:“王命,诏曰:

    寡人临御安南,念国之基在吏治,政之效在官制。

    迩来官署叠设,职司交错,或有推诿之;员吏冗杂,权责未明,常生旷废之虞。小民苦苛政久矣,士子叹仕途壅矣,非大加厘革,无以振纲纪、苏民困、

    固邦本。

    兹定官制改革三纲,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其一,明上下之责————”

    随着诏书宣读,陆云开国之后的第二诏,官制改革,也正式开始。

    这次改革,主要分三点。

    第一,明确各官署职责。

    如县丞、主簿,这两个官职理论上辅佐县令处理钱粮、征税、户籍、巡捕等事务。

    但实际上,县丞之位,基本会被县令当做不存在,直接把这个副手架空,成了个闲人。

    主簿之位,若得县令赏识,倒也能有权利,但具体分管哪些事务,全由县令喜好。

    关系亲近些,能多管一些事务。

    关系差的,同样可能被架空成闲人。

    还有典史,主要职责是管理监狱治安。

    可在实际执行中,县令往往可以越过典吏,直接调动其所属的县兵。碰到案件,县令也可以直接自己审理,不用知会典吏。

    典吏这个官位,完全成了个执行者,也就是有着官位的大头兵。

    上述这些官员,没有权力,或者管辖不明也就罢了。

    最后出了事情,上面追责,往往还找不到一个明确的责任人。

    找县令,县令说这些事都是下面的人管的。

    找这些佐官,他们又说自己不管,这个是县令管。

    推来推去,尽是扯皮。

    这还是县里面的一些问题。

    更上面的府一级,因为官衙更多,这种职权不清的情况,就更加严重。

    以前陆云刚刚起家,摩下官员很少,许多人都是身兼数职,政务一把抓的模式。

    可现在,随着麾下人才渐渐变多,领地也越来越大,管理的事务也变得越来越多,依旧维持这种模式,便显得大于利了。

    到了如今,他更加难以容忍这种现状。

    于是趁着建国的机会,直接来一次革新,对官制进行改革。

    具体改革如下。

    首先,县一级,典吏废除,改设警察科,长官为科长,正八品,专司县城治安、监狱。

    地方上,设巡检所,长官为巡检,从八品,负责地方治安。

    警察科与巡检所,都由县尉直领,不受县令管辖。

    这是武力系统的改革。

    其次,县衙六房废除,分别设立吏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农业科、教育科、公务科(管理幕僚、行政)、刑名科、宗教科等八科官衙。

    这些官衙主官为科长,皆为正八品官,受县令管辖,同时也接受更上一级的府城同类部门垂直管辖。

    然后是县令佐官。

    县尉为从七品,管理巡捕所和警察科,掌管武力,不必多说。

    县丞为从七品,作为文职佐官,县令副手,也被明确了职责,监管农业、财政两科,即负责生产财务等事务。

    主簿也被提拔为从七品,作为文职第二副手,同样明确职责,监管教育、宗教二科,负责文化教育方面的事务。

    另外还增设一名县御史,从七品,职责为监察县内官员,同时监管刑名科,负责监察以及诉讼等事务。

    然后县令作为主官,直管吏务科、民政科、公务科,同时全权统筹其他文武佐官事务。

    主副官之间,又相互制衡牵制,不至于导致一家独大,大权独揽。

    却又保证了足够的行政效率,不让人推诿扯皮。

    而且也明确了县令的地位,遇到大事,也能由县令直接领头应对,不会出现县衙失能的情况。

    另外,县医院的医师等医官,除了受府医院管辖外,同样也受县令管辖。

    还有负责学校文化的教谕等学官,则直接罢废,变为了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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