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认识很久了吗?”

    回答他的不是法兰克林本人,而是旁边的同事,同事说:“那肯定。我之前听说他们小学时就认识了,比尔以前还常常怀念呢。对不对,比尔?”

    提姆注意到,法兰克林的神色有一瞬间的古怪,但很快又笑着道:“是啊。我们小学就是同学了,不过后来没再见过,直到去年春天的时候吧,我在酒吧又看到她,才重新认识的。”

    “哦——”同事调侃地拉长声音,“那就是从小就喜欢了,青梅竹马嘛。”

    法兰克林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也没有从小就……”

    “害羞什么,我以前就老见你拿着个卡通手表,那手表都断了,多长时间了,肯定是你们小时候的信物吧?”

    法兰克林笑了笑,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模棱两可地说了几句,很快就岔开话题。

    接下来的话题就不是提姆关注的了,但他们刚刚说的那些已经足够。

    他心中隐隐有个猜测,只是不知道怎么去验证。

    法兰克林和琼斯的小学时期起码也是二十年前了,那时候记录信息大多都还是用纸,不重要的资料每隔几年就会销毁一次,加上纸质资料容易丢失或损毁。就算当时真的发生了什么大事,也应该只有警局或者相关机构会保留有案卷。

    这是提姆无法接触到的。

    ……要找夏洛克吗?毕竟他和伦敦警局的人应该很熟。可是,提姆总觉得夏洛克什么都知道,自己发现的这些他或许也清楚,只是仍然有什么问题才迟迟没有通知警方。

    提姆一时间为自己的进度缓慢而有些泄气,不过很快他又振奋起来。

    他想到了报纸,想到了在警局时看到的记者,那些记者可以为了挖掘到博人眼球的新闻强闯警局,有些无良记者的手段甚至称得上是损人不利己。

    若真如他猜想的那样,当时发生过什么事,必然会在报纸上刊登!

    事不宜迟,提姆想通后就趁着最后剩下的时间在图书馆泡了一天多,直到开学的时候,他满脑子都是字,鼻尖充斥着陈旧的纸张气息。

    这导致他在上课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脑子晕乎乎的。

    新学校的同学们都还算友善,虽然是插班生,国籍也不同,但这个年纪的孩子通常都不会想那么多,他们只知道提姆是从美国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飞过来的,觉得很酷很有趣,下课就围着提姆问一些美国的事。

    尤其是哥谭的。

    一个红头发的男孩兴奋地喊:“提姆提姆,你知道小丑吗?那个哥谭最有名的罪犯!”

    提姆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经过两个课间,大家都已经打过招呼了,就也算是认识了。现在还围在桌边的只有三四个人,都是对哥谭的事情感兴趣的孩子。

    他点点头,又皱起鼻子:“我知道,但他只是个罪犯,我更喜欢蝙蝠侠。”

    “噢,我也喜欢蝙蝠侠!”另一个黑发的女孩说,“我还喜欢蝙蝠少女,不过我最喜欢的是猫女。听说她很漂亮!”

    “你有见过猫女吗?她在报纸上连张照片都没有,你怎么知道她好不好看。”红发男孩反驳,“还是小丑更厉害,他天天上新闻!”

    提姆也忍不住反驳:“可是蝙蝠侠每次都能抓到小丑。”

    “但小丑到现在都还没死不是吗?”

    好吧,这点提姆没法反驳。但他不认为这是蝙蝠侠的错,蝙蝠侠不能杀人,他更像是一个标志,一旦他打破了底线,这个标志就破碎了。

    都怪哥谭该死的司法体系。

    提姆在心里默默吐槽。

    和同学们聊天还算开心,虽然大家喜欢的英雄都不一样,但能够久违的和人聊起哥谭的事还是让提姆感到放松。

    接连几天调查案件导致紧绷的精神也得到了舒缓,还和几个同学拉近了关系。

    红发的男孩叫杰克,杰克·卡特,由于他的名字和提姆的父亲一样,提姆一般会叫他的姓氏卡特,不过卡特说提姆可以叫他杰斯,亲密的人都这样叫。

    黑发的女孩叫安洁莉娜·希尔·菲尔德,也是一个常见的名字,安洁莉娜说自己不喜欢这个名字,太大众了,提姆可以叫她的中间名希尔,听起来也更亲近。

    还有山姆、库克、索菲亚……都是和提姆聊得来的小朋友。

    午饭的时候,大概是出于照顾新同学的想法,大家都很热情地和提姆一起吃饭。孩子们把桌子拼在一起,围成一圈坐着,互相交换着带来的午餐,一边聊着天。

    小孩子聊的内容都很幼稚,他们会说哪个老师人很好,哪个老师很严厉,又会说一些隔壁班和学校的事情。

    但提姆也是小孩子,听他们聊起一些学校的八卦听得津津有味。

    下午的课程很少,又因为英国奉行的教育理念,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一边学习一边玩,开学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下午三点半,提姆从学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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