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算麻烦。警局考虑到受害者年龄和心理状态,没有要求提姆直接面见犯人,而是在一开始提出通过影像、照片等进行指认,但提姆表示想要亲眼见一下。确实有些受害者会通过“犯人被抓”这个事实场景来消除心中疑虑和不安,只要受害者本人不会因此产生更严重的心理问题,他们是不会拒绝的。

    不过,由于担心犯人见到受害者后会产生的种种反应二次伤害到儿童,提姆最后是在单向镜后看到绑匪的,他身边还有不少警员,哈德森太太也在身边,所有人都紧张地担心他又受到刺激。

    提姆却很冷静,情绪并没有因为面对的是曾绑架殴打他的人而有一丝起伏。事实上当提姆确定安全后就不再在意他了,他被绑架过太多次,不论是绑架勒索,还是被哥谭那群精神病患者拿来当人质,甚至是最坏的那种情况他也才在两月前经历过。

    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犯人已经被抓住了,如果犯人逃走了提姆才会感到愤怒。

    他看着坐在审讯室里被严格看守的男人,对方坐在审讯椅上,垂着头一副颓废的样子。他对面的警察呵斥了什么,提姆这边是听不到的,但大概是抬起头什么的,于是男人畏畏缩缩地抬头,能让提姆更好的看到他的脸。他面色苍白,形容狼狈,和之前那种扭曲却精神的模样完全不同。

    提姆仔细观察了一下犯人的面貌,身形,说话声音,手掌以及脚码大小等,然后才对旁边的警察说:“是他。”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警察先生笑着说:“那我们就可以离开了。”

    提姆没有逗留。只是在离开单向镜室后,他又询问陪同的警察:“所以他真的只是一个人作案的吗?没有别人?”

    警察愣了一下:“你是说他有同伙吗?你见到了?”

    提姆摇头:“没有,我也不清楚,我在他家后面的草坪上看到了脚印,但那脚印好像不是他的。”

    这就是他之前说的,想确认的事。

    事实上,提姆和伊莎逃跑的过程中堪称一帆风顺,无论是在犯人家中还是逃跑路上,都没有遇到人阻拦。就像在最初的时候,提姆判断绑匪是单独作案一样,因为他没在对方家中看到有第二个人生活过的痕迹。

    虽说那处房屋似乎本来就不是犯人长期住所,其中存放的个人用品太少,它的存在大概本身就是犯人为自己准备的犯罪场所,但如果真的存在第二个人,那他总会留下一点痕迹的。

    不能排除第二人比绑匪更警惕的可能,可这又与提姆在绑匪家外发现的鞋印相悖了。

    是的,鞋印。

    正常来说泥土地是不容易留下足迹的,因为土地本身的恢复力以及易受自然因素的影响,泥土上的痕迹会随着时间慢慢消失。而且伦敦多雨,早上下中午停。在提姆和哈德森太太一起出去的那天早上就下了小雨,大概只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就停了,但也足以打湿地面冲刷泥土了。

    不过,接下来两天倒是一直没再下雨,又都是阴天,一副将下未下的模样。这种情况下泥土也会一直保持半干不干的状态,若是在这时留下痕迹,反而会将脚印保留一段时间。

    而绑匪明显对这个住处不很上心,草坪坑坑洼洼的,有些地方有植被,有些地方就是光秃秃的黄褐色土地。提姆从窗户爬出去落在草地上时就因此摔了一身的泥粒。

    也就是这时,提姆看到了泥地里的脚印,一开始他以为这是绑匪的脚印,但多看两眼他就迅速反应过来这脚印的长度与绑匪的并不一致。

    这脚印有大概11英寸(约28c,几乎比绑匪的脚码大了一圈,如果按照理论换算身高,那将是一个一米九左右体型高大的成年人。

    当事想到这个的提姆一瞬间就有些慌乱,如果说那个绑匪的身高体重是提姆拼一下命还有机会的程度,那一个体型高大健壮的成年男性几乎就是他不可能战胜的了!

    而除了脚印之外,植株折断的痕迹、挂在灌木上的丝线、窗沿边灰尘上印着的掌心和灰尘散布状态等都可以证明,这栋房屋最近一定有第二人来过。

    确实,不排除是邻居朋友拜访、社区相关负责人、甚至是草坪修理工水管工等等一些无关人员,但当时的提姆并没有注意那么多,也没有去思考这些,他满心慌乱只想快点带着伊莎离开,他不知道如果被发现抓回去他们又将会迎来什么样的折磨——如果是他自己那就算了,赌一赌罢了,但他还带着另一名受害者,他不能让她因为自己而陷入更危险的境地,他也不能赌那只是路人的脚印。

    直到一切结束,确定了自己和伊莎的安全,提姆才有更多精力去思考当时的情况。

    而现在,警方只抓了绑匪一人,这就是说确实没有第二人。那么那些脚印是谁的呢?提姆刚刚又再次确认过了,绑匪的脚印和他看到的不同。

    警察先生回答了他:“哦,脚印啊,我们也查过了,那是犯人前两天找来修理草坪的,我们也调查过了,排除了嫌疑。”他笑着夸赞提姆,“你连大小不同也发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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