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协议的尝试,在法律上非常困难。”
“但同时,”霍思华继续道,
“协议也巧妙地设置了许多‘激活’条款。
比如,大规模商业开采的最终决定,需要基于独立的、双方认可的环境影响最终评估报告,以及证明其‘经济可行性’的第三方审计。
而‘经济可行性’的定义中,包含了必须达到当时国际市场价格、开采技术成熟度、以及基础设施配套成本等多重变量。
换句话说,只要我们……或者说,只要我们‘认为’条件不成熟,我们就可以合法地无限期保持‘勘探和研究’状态,而无需进行实质性的大规模开采。”
武振邦轻轻敲击着桌面点头:
“我们用一份看似积极进取、承担巨大社会责任的协议,实际上获得了一把长期锁定该区域资源开发主导权的‘金钥匙’,而且钥匙孔的形状,很大程度上由我们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