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了……”
她低声重复了一遍,脑子里全是昨晚许念安说这句话时的表情。
那种认命似的妥协,眼睛里有不甘心,嘴上却还是老老实实说了出来。
像只被逼到墙角的小柴犬,明明想呲牙,最后还是乖乖把爪子递过来了。
虞皎月把被子拉上来盖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盯着天花板上那盏水晶吊灯。
吊灯的每一个切面都在折射晨光,把整个卧室照得亮晶晶的。
她的心情也是亮晶晶的。
“他肯定喜欢我。”
虞皎月对自己说。
这个结论不是凭空得来的,她有证据。
证据一,昨天晚上他可是亲自承认他是我虞皎月的小狗。
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小狗。
证据二,许念安今天早上做的那份三明治。
三明治谁不会做?但他把草莓切成了心形。
心形!
这世界上有多少种切水果的方法,他偏偏选了心形。
这不是暗恋是什么?
证据三,他做完了早饭没有直接走,而是端到二楼来给她。
还说了那段什么“小脑瓜和嗓子都不舒服”之类的话。
一个男人,如果对你不感兴趣,会管你头疼不头疼吗?会管你嗓子舒不舒服吗?
不会。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其实不想走。
他只是害羞,只是矜持,只是……不敢承认罢了。
虞皎月在被子底下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发出一声闷闷的轻笑。
“傻狗。”
她想起许念安穿着那套女仆装的样子。
裙摆皱巴巴的,蝴蝶结歪到一边,柴犬安全裤的事她其实也看到了,但她假装没看到。
她要是笑出来,那只小柴犬恐怕会当场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能笑。
要忍住。
要让他在自己面前保持一点点体面。
虞皎月从枕头里抬起头来,抓起手机,翻到和林知意的聊天记录。
上次的对话停留在两天前,林知意发了一条朋友圈截图,配文是“有些人啊,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虞皎月当时没理她。
但现在,她觉得是时候反击了。
她点开林知意的头像,拨了过去。
电话响了三声就接了,对面传来一个有些慵懒的声音。
“虞皎月,你犯神经了啊?今天居然起这么早?”
“你才犯神经了。”
“资本家都是懒虫,你更是蛀虫。”
虞皎月声音平静,甚至还带着一丝愉悦,“资本家才不是懒虫。”
“我最恨资本家了,有事说,没事滚。”
“我有事跟你说。”
“不听。”
林知意说,“你上次说有八卦跟我说,结果你跟我说你家花园里的玫瑰开了,要我过去赏花。”
“我去了,除了蚊子什么也没赏到。我再也不会相信你这个女人了。”
虞皎月嘴角微微上扬:“这次是真的。”
“你上次也说是真的。”
“我的小狗。”虞皎月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声音不自觉地轻了几分,“他好乖啊。”
对面沉默了两秒。
“你养狗就养狗呗,跟我说什么。”林知意有些无语,这点小事也值得给她说一声。
“不是养的小狗,是我包养的小狗。”
然后林知意的声音瞬间清醒了,慵懒的靠在车椅的腰瞬间挺直了:
“什么?!”
“昨天喝醉他把我带回家的。”
虞皎月说,语气轻描淡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照顾了我一晚上。”
“……你在跟我炫耀?”
“我在陈述事实。”
虞皎月翻了个身,仰面躺着,把手机举在脸前,声音里带着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甜蜜,
“而且他早上给我做了早饭,三明治,牛奶,草莓切成了心形。”
“不信”
“爱信不信。”
“不是……你等等。”
林知意握起旁边的酒杯,忍不住喝了一口,接着道:“你是说,你花几十万包养的上一休六的男保姆喜欢你?”
“然后你被他打动了?你也挺喜欢他?”
“牛奶温度还正是我喜欢的温度。”虞皎月没理会她的话,接着说道:“他说我昨晚喝了酒,早上喝太烫的对胃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