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只要您签了这个字,剩下的————我的人会搞定。”
“如果出了事,”李昂指了指自己,“我来背锅。您可以说我是擅自行动,把我开除,甚至送进监狱。您毫发无损。”
“但如果成功了————”
李昂的嘴角勾起一丝残忍的弧度。
“————那五千万的业绩,全是您的。”
“还有————”李昂从怀里掏出了另一张支票。
二十万美金。不记名支票。
他把支票轻轻压在任命书上。
“————这是这笔生意的“定金”。”
“事成之后,还有三倍。”
汤普森死死地盯着那张支票,又看了看那份任命书。
他的喉结剧烈地滚动着。
二十万——虽然他不差这点钱,但是对他而言也绝不是笔小钱!而且事成之后还有三倍!那就是八十万!
再加之那五千万的政绩————
他的理智在贪婪面前迅速崩塌。
风险?去他妈的风险!
只要有这么多钱,就算明天被开除,他也够去巴哈马买个岛养老了!
更何况,李昂这个“背锅侠”的方案太完美了。
成了,他是英雄;败了,李昂是替死鬼。
怎么算,他都不亏。
“呼————”
汤普森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脸上露出了那种令人作呕的、贪婪的笑容。
他伸出手,先把那张支票飞快地塞进了抽屉里,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
然后,他拿起了那份任命书,掏出了他那支从不轻易签字的金笔。
“李昂啊————”汤普森一边签字,一边语重心长地说道,“我就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这不仅仅是为了业绩,更是为了国家的税收安全!为了正义!”
“去吧!放手去干!”
“把那些逃税的蛀虫,都给我抓回来!”
“唰唰唰。”
随着汤普森签下名字,盖上那个鲜红的“IRS纽约分局”钢印。
一份拥有极高独立裁量权、可以跨州执法、甚至可以调动地方警力配合的“尚方宝剑”,正式交到了李昂手里。
李昂拿起那份还带着墨香的文档,看了一眼。
这哪里是什么委任状。
这就是一张————“杀人执照”。
跨州执法权。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不过是几个冷冰冰的法律术语。但对于在体制内摸爬滚打的人来说,这几个字意味着—“越界”的许可。
在美国这个由无数个州权拼凑起来的联邦体系里,州界就是一道看不见的高墙。新泽西的警察哪怕看着犯人跑过哈德逊河,也只能在岸边干瞪眼;纽约的检察官哪怕手里握着铁证,想去隔壁抓人也得先跟当地法院打上一年的口水仗。
。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不把手伸进联邦政府的口袋里,那些被州界束缚住的条子们就拿他没办法。
但IRS不一样。
它是联邦政府最贪婪、最不讲理、也最无孔不入的触手。它的权力不来源于某个州长,而来源于宪法第十六修正案。只要你赚了美金,只要你花了美金,无论你在哪个州,你就是它的猎物。
然而,理论上的权力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又是另一回事。
通常情况下,IRS要想跨州搞大动作,得经过繁琐的审批,得跟当地的地头蛇(州警、地检署)打招呼,甚至得看华盛顿那帮老爷的脸色。这一套流程走下来,黄花菜都凉了,黑帮早就把证据烧成灰冲进下水道了。
所以,李昂需要这份“特别委任状”。
它不是一张普通的调令,它是一张“先斩后奏”的特许证。
有了它,李昂就不再是一个偷偷摸摸搞暗杀、炸赌场的“军火商”,而是一个代表着美利坚合众国财政部、手持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
他之所以要在大西洋城局势最混乱、甚至可以说是他已经通过“红手帮”在地下世界占据上风的时候,还要专门跑回纽约来搞这一张纸,原因很简单:
他要“洗白”他的屠杀。
如果他只是带着一群雇佣兵冲进大西洋城,把费城黑手党杀个精光,那叫什么?那叫黑帮火并。哪怕他赢了,国民警卫队也会开着坦克把他剿了,FBI会把他列为头号通辑犯,他的政治前途将彻底断送。
但如果他是以“联邦财政部特别调查员”的身份,带着一群拥有“临时执法权”的探员,去“镇压”一场由黑帮引发的“武装暴乱”,去“清算”一个偷税漏税的“犯罪辛迪加”呢?
那就是——“维护联邦法律与秩序的英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