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饭局、周妙彤之争
    2014年11月1日,京城。

    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寒流来得比往年都早,路边的银杏树还没来得及黄透,就被风吹落了大半。

    高欢坐在保姆车后座,手里翻着那份已经看过三遍的《绣春刀》剧本。

    央央金坐在副驾驶,从后视镜里瞥了他一眼。

    “欢哥,你这一路上翻了得有五遍了。”

    “五遍不多。”高欢头都没抬,“好剧本值得翻十遍。”

    央央金撇了撇嘴,没接话。

    她对高欢这种“好剧本”的定义标准早就放弃了。

    《心迷宫》的剧本他翻了十多遍,最后170万成本换了六个亿票房。

    这个人看剧本的眼光,现在的影响力,她不服不行。

    车子拐进东三环的一家淮扬菜馆。

    这家馆子门脸不大,藏在CBD写字楼的裙楼里,不挂招牌,不对外营业,只有圈里人知道这个地方。

    私密性好,菜品精致,是李鳕最喜欢的谈事地点之一。

    高欢落车的时候,李鳕已经到了,正站在门口打电话。

    她今天穿了一套休闲式的西装,头发盘起来,干练利落,整个人站在那里就象一把出鞘的刀。

    看到高欢,她冲他点了点头,对着电话说了句“先这样”,挂了。

    “雪姨。”高欢走过去。

    “恩。”李鳕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穿这么少,不冷?”

    “里面开了暖风。”

    李鳕没再说什么,转身往里走。

    央央金跟在后面,小声跟高欢说:“雪总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

    高欢没说话,但心里清楚。。

    李鳕心情不好才怪。

    三个人进了包厢。

    包厢不大,一张圆桌,坐八个人刚好。

    灯光是暖黄色的,墙上挂着几幅水墨画,整体氛围安静而私密。

    陆阳已经到了。

    他比高欢想象中年轻,三十出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看起来不象导演,更象一个大学讲师。

    看到高欢进来,他站起来,主动伸出手。

    “高老师,久仰。”

    高欢握住他的手,嘴角微微勾了一下:“陆导叫我小高就行。”

    陆阳笑了:“行,小高。”

    两个人握手的时候,陆阳看高欢的眼神里多了一点东西。

    那种东西叫“审视”。

    他在看高欢是不是和电影里一样有东西。

    高欢在《心迷宫》里的表现,陆阳看了两遍。

    第一遍是被故事吸引,第二遍是专门看高欢的表演。

    看完之后他跟自己说了一句话:这个人,一定要合作。

    现在人站在面前,比银幕上还要好看,但身上那股气质和肖宗耀完全不同。

    肖宗耀是懦弱的、挣扎的、被命运推着走的。

    高欢是沉稳的、笃定的、象是早就知道一切会发生的人。

    陆阳心里有了底。

    ……

    人陆陆续续到齐。

    刘施施和蔡亦侬一起来的。

    刘施施穿了一件米白色的毛衣,头发散着,整个人看起来温温柔柔的,象一杯刚泡好的茉莉花茶。

    她的五官不是那种攻击性的美,而是耐看、经得起镜头、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

    蔡亦侬走在前面,气场完全不同。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走路带风,眼神锐利,一看就是在商场上杀伐果断的人。

    “李总。”蔡亦侬笑着跟李鳕握手,“好久不见。”

    “蔡总。”李鳕也笑了,“你越来越年轻了。”

    “少来。”蔡亦侬摆摆手,转头看向高欢,“这位就是高欢吧?”

    高欢微微点头:“蔡总好。”

    蔡亦侬打量了他几秒,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

    她不是在看脸,她是在算帐。

    高欢现在的流量、口碑、粉丝粘性、商业价值,她在心里飞速地过了一遍。

    然后她笑了,笑得很真诚:“你好啊,小帅哥,我看过你的《心迷宫》,演得好。”

    “谢谢蔡总。”

    刘施施站在旁边,安静地冲高欢点了点头,没说话。

    她的性格就是这样,慢热,熟了以后就大大咧咧了。

    在陌生人面前,她的话永远不会太多。

    高欢看了她一眼,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这个念头和剧本无关,和角色无关,和他心里那个1123理论也无关。

    他就是单纯地觉得,刘施施不应该在结婚之后被拖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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