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这帮人,不能留在山里
    林野走向了王守义家。

    这伙人有备而来。

    推开王守义家院子的木门,王叔正坐在屋檐下抽旱菸。

    “咋了?”

    林野没说话,从怀里掏出那两圈钢丝套,递到王守义面前。

    王守义接过去,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

    “在哪儿发现的?”

    “昨天那个山谷,往北三百步,一棵老柞树底下。”

    “脚印至少有三组,分了两路。我跟了北边那一路,发现了这两个套子。而且,在林子深处,我看到烟了。”

    “烟?”王守义的瞳孔缩了一下。

    “对,烧火的烟。他们扎营了。”

    王守义把那两圈钢丝套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

    他用粗糙的指肚摩挲著钢丝的接头处,脸色越来越难看。

    “双股绞丝的套子。”

    “这玩意儿,你在镇上的供销社里买不到,得是懂行的人自个儿拿铁钳子一点点绞出来的。能编这种套子的,都是老手,不是第一回干这事了。”

    我靠。

    团伙作案。

    这下更麻烦了。

    王守义让林野把钢丝套先收好,不要扔。

    “这东西是证据,以后可能用得著。”

    他抽完最后一口旱菸,严肃的叮嘱:

    “既然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大概位置,明天,你可以再去看一眼。”

    “还要去?”林野问。

    “对,还得去。”王守义很肯定的说,“咱们得搞清楚,这帮人到底想干啥。但你必须给我记住三条规矩!”

    “第一,不能让他们发现你!你的『无痕走』练得再好,也得把脚底板走稳了,不能弄出一点动静!”

    “第二,不能靠得太近!看见人影就立马趴下,寧可看不清,也绝不能往前凑!”

    “第三,天一擦黑,不管看到啥,都必须给我回来!山里的黑天,是他们的地盘,不是你的!”

    林野明白王叔话里的分量。

    第二天,林野又进了山。

    这一次,他比昨天更小心。

    他选择了从山谷下游的一条干溪沟里,猫著腰,一点一点往上游摸。

    溪沟两边的灌木丛长得又高又密,是很好的掩护。

    他全程弓著身子,每一步都踩在溪沟底的鹅卵石上,用上了“无痕走”的技巧,脚下几乎发不出声音。

    这感觉,真刺激。

    上辈子躲债的时候,要是会这手艺,也不至於被堵在小巷子里打断腿。

    他顺著昨天那组往北的脚印方向,往更深的地方走了大约一里地。

    周围的树木越来越茂密,光线也暗了下来。

    空气中开始有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起初很淡,像是某种野兽的骚味,但越往前走,那味道就越浓。

    在一片樺树林的边缘,他停下了脚步。

    那股味道,在这里很浓烈。

    是血。

    一股刺鼻的血腥味,还混著皮肉开始腐败的臭味。

    林野的呼吸一滯。

    他放慢脚步,近乎匍匐前进,一点点拨开面前挡路的灌木枝条,往味道的来源方向看过去。

    然后,他看到了那只鹿。

    一只成年的公马鹿。

    体型巨大。

    它倒在一棵白樺树底下,身体已经僵硬,四条粗壮的腿蜷曲著。

    脖子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割口,是被锋利的刀刃一刀割断的。黑色的血跡染红了它身下一大片雪地,已经冻成了冰坨。

    他的视线落在了鹿的头上。

    鹿角。

    那对分了至少六个叉的鹿角,没了。

    被人用锯子,从根部齐刷刷的锯掉了。

    只剩下头顶两个碗口大的血窟窿,血肉模糊,已经冻得发黑结痂。

    伤口周围,还凝固著几点白色的脑浆。

    我操!

    盗猎者只取了鹿角。

    就为了那两根角!

    一只將近四百斤的公马鹿,山里头的大傢伙,他们就要了头上那点东西。

    剩下的肉、皮、骨头,全都扔在了这里,任由它腐烂,被畜生啃食。

    几只灰黑色的乌鸦正蹲在鹿的脊背上,用尖利的喙啄食著鹿眼。

    看到林野走近,它们“呱呱”的怪叫著,扑棱著翅膀飞了起来,在林野头顶盘旋。

    这帮天杀的杂碎!

    这已经不是打猎了。

    这是屠杀!

    是糟蹋!

    林野用指尖摸了摸鹿脖子上那道割口的边缘。

    刀口平滑,利落。

    一刀毙命,手法很乾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