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经过承认领有和没收,领主的统治权就遍及领內所有土地,只有被大名承认领有或得到大名分封的人才能確立其领主的地位。以这种方式统治的令制国,被称作(大名)领国或分国。
至於国人领主,大多因不諳统治,时时刻刻都有被下克上的危险,其存在的基础並不是特別稳定。他们见越后上杉家介入越中一国后其实还是感到非常高兴的。
对於这些国人领主来说,只要能主动臣从降服,其当知行权和地位不仅不会因为越后上杉家而遭到否定,反而能得到承认甚至增强。所以,他们都愿意前来出仕越后上杉家,並递交誓书和人质。
从表面上看清定不战便將这些越中国人领主收入到自己的势力范围之下,但对於这些土地和武士,他不能像在自己领国那样拥有绝对的统治权,也不能过多干涉这些领主统治的权力,最多不过將一部分地区或矿山、海港等变成自己的直辖地。
而此时的越后上杉家仅有一个半领国(越后一国,越中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