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他从身上摸了摸,也不知从哪儿摸出来几个木製的小零件,手指翻飞,几下一拼,一把小型手弩就出现在掌中。
弩身漆黑,弩弦绷得很紧。
他又取出一支短箭,取箭的时候刻意用袖口包住了手指。
接著,他又从怀里摸出一张纸条和一根炭笔,在纸条上写下一行字:
萨默塞特·劳伦斯在后巷清洁隔间。
他书写的时候,欧文本想提醒最好不要用惯用手,话还没出口,他就发现洛伦佐很自觉地用左手在写,不禁有些意外。
笔跡学在刑侦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门学问。
一般来说,人的左右手写出来的字会有很大的区別,不仅是笔跡的工整程度,更关键的是笔压、起笔收笔的习惯、字母的倾斜角度、连笔的方式。
这些特徵不会因为换了一只手就完全改变,但会变得足够陌生,足以让笔跡鑑定专家在对比样本时產生迟疑。
更重要的是,左手书写意味著书写者需要有意识地控制每一个笔画,这种“刻意”本身就会改变字跡的节奏感。
一个惯用右手的人用左手写出来的字,往往比右手写的更生硬、更不连贯,但也更难以追溯到本人。
他之前想提醒,就是怕洛伦佐留下太多线索,没想到这个人竟然这么熟悉这些东西。
“看起来,你才是真正的犯罪行家。”他忍不住说。
“哪里哪里,比不上你。”
洛伦佐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后,將纸条缠在弩箭上,上弦装好,瞄准警局二楼一扇亮著灯的窗户——当然,整个过程都是用袖口抱住手指,以免留下指纹。
警局二楼的那扇窗开著一半。
再度伸出手臂和拇指比划过后,洛伦佐扣动扳机。
弩箭脱弦而出,精准地穿过那半扇窗,钉在室內的墙壁上,远远传来一声极轻的“篤”。
片刻后,警局里爆发出一阵喧囂,有人在喊,有脚步声在奔跑。
洛伦佐將手弩一揣,朝欧文一摆手。
“走走走!快走!”
两人转身,快步走下窄楼,消失在小巷深处。
……
一会儿工夫后,通往旧城区的一条僻静小巷里,一辆不起眼的出租马车缓缓行驶著。
车夫的位置上,一左一右坐著两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
一个戴著普通的圆框眼镜,另一个蓄著短须。
蓄著短须的那个驾驶著马车,时不时朝身侧古怪地瞥一眼。
短须男子正是偽装后的洛伦佐,在小巷深处,他藏著这辆马车。
带著欧文上了马车之后,他从座位底下拖出一只破旧的皮箱,打开,里面整齐码放著假髮、假须、肤蜡、几套不同身份的衣物、小镜子、几管顏料等各色偽装用品。
他手法极快地动作著,不到两分钟,一个三十多岁、面容平庸、蓄著短须的中年男人就出现在欧文面前。
然后他抬起头,正要帮欧文换个样貌,猛地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
欧文也在偽装。
他的动作不如洛伦佐快,但同样熟练。
他用隨身携带的肤蜡填平了颧骨的稜角,用假髮遮住了深棕色的头髮,又戴上了一副普通的圆框眼镜,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一个三十出头、扔进人堆里绝对找不出来的普通男子。
洛伦佐张著嘴看了好几秒,然后合上了。
这种偽装水平,放在他眼里不算什么。
但在这辆深夜行驶的马车上,两个其貌不扬的中年车夫,不会有任何人多看一眼,这就够了。
至於欧文哪儿学来的偽装技巧,倒也没必要追问,毕竟人家也没追问他的,而且谁还没有点秘密呢。
留意到洛伦佐的目光,欧文没有解释。
研究会的清道夫训练里,偽装是必修课,他自知没有洛伦佐那种从骨子里改变气质的天赋,但应付一般场合、掩人耳目,足够了。
……
马车在旧城区深处一条巷子前停下,两人很有默契地钻进车厢,卸除偽装。
洛伦佐露出本来面貌后,欧文略有些意外。
这个人比他之前猜测的年轻很多,或许连二十岁都不到,这样想来,会衝动莽撞到去警局劫狱,也不算难以理解了。
五官清秀,带著一种艺术家的敏感和脆弱,但下頜的线条又比预想中硬朗一些。
黑色的捲髮被肤蜡和假髮压得有些乱,几缕髮丝贴在额角。
深褐色的眼睛,瞳孔在车厢昏暗的光线里显得格外亮。
肤色是意塔利亚人常见的那种橄欖调,五官轮廓也带著亚平寧半岛特有的鲜明。
卸下偽装后,洛伦佐从车厢角落里翻出一件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