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把西装外套脱下来,搭在面前的墓碑上,他手里拎著一提啤酒,站在七月末的墓园里。
眼前的墓碑很乾净,像是有人定期来擦,上面刻著一行字:
【宋青柠】
【1991.7.29— 2008.6.11】
照片上的女孩,留著夸张的金色离子烫长发,戴著彩色发箍,笑得没心没肺,露出两颗小虎牙。
那是2008年最流行的“非主流”打扮,但在林北眼里,却是世间最美的笑容。
林北蹲下身来,把那几罐啤酒,一个一个摆在墓碑前面。
然后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这是ysl最新款的口红,你以前老念叨的那个牌子。”
“那时候哥们穷买不起,现在能买得起了。”
林北把盒子放在碑座上,掏出打火机点燃一沓纸钱。
火苗在阳光里,几乎是透明的,只有热浪扭曲了空气。
“今天你三十五的生日,在下面要是收到了礼物,记得託梦给我。”
“噗嗤!”林北拉开一罐啤酒,仰头灌了一口。
碳酸的气泡在喉咙里炸开,混和著三十七度的空气,一起咽了下去。
“一转眼都十八年了。”
“你这丫头心也太狠了些,当初……当初哥们没接那个电话,你就真的十几年,都不来梦里找我?”
林北的手颤抖著,从口袋里摸出一部,早已淘汰的老式诺基亚模型机。
那是他特意去二手市场淘来的,和当年的那部一模一样。
“你知道吗?这十八年来,我每晚都能听到那铃声。”
“叮铃铃……叮铃铃……”
“每次我想接,手却像被钉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等我惊醒过来,周围一片漆黑,只有我一个人。”
林北仰头喝了一大口的啤酒,双眼微微通红:“好歹咱俩也是青梅竹马啊,你忘了你三岁的时候,把羊屎蛋当巧克力豆,塞嘴里的事了?”
“忘了咱俩去人家地里偷红薯,被那条大黄狗,追了三条街的事了?”
微风迎面吹来,墓园里的松树沙沙做响。
远处有昆虫在叫,一声长一声短,聒噪得让人心烦。
林北把剩下的半罐啤酒,慢慢倒在墓碑前面,泡沫在滚烫的石板上,滋滋响了两声就蒸发了。
“收到了记得託梦,別又抠门不捨得来。”
林北在墓碑旁边坐下来,背靠著冰凉的石头,西装垫在脑袋底下,啤酒放在手边,一罐接一罐的喝。
就在这时,林北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到屏幕上的备註是“老高”,就隨口问道:“喂,怎么了?”
“林北!”电话那头的声音又大又急,有些激动的说道:“你看新闻了没啊?”
林北狐疑道:“什么新闻?”
老高激动的说道:“苏浅浅啊,咱们高中时期的苏大校花!”
“她的公司今天敲钟上市了,市值已经破百亿,都在福布斯榜排上號了。”
林北又拉开一罐啤酒,没好气道:“人家公司上市,你这么激动干嘛?”
“再说了,又和我没关係,没必要专门给我打电话吧。”
“怎么没有关係啊!”老高嘿嘿笑道:“你忘了高中时期,给人家告白的事情了?”
听到“告白”两个字,林北的脸色微微一变,脑海中想到了些,早已经尘封的记忆。
08年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夏天。
ktv包厢的过道,灯光昏暗,歌声喧囂,林北借著酒劲,向那个高高在上的高冷校花告白。
结果,换来了一句冷淡的:“林北同学,我不能接受你的告白。”
那次拒绝就像一把尖刀,刺穿了他少年时期,所有的骄傲与幻想。
当时林北心情低落至极,就把自己灌得烂醉如泥,回家就直接睡了一天一夜。
结果在第二天,青柠在逛街的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了。
她在意识模糊之际,用最后一点力气,拨通了林北的电话。
但他没接。
等到路人发现並报警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如果他当时没有醉酒,接了那个电话……
“別提了。”林北深吸一口气,对著电话说道:“我要是早知道,苏大校花是苏氏集团的千金小姐,是那种高不可攀的存在,我绝对不会去自取其辱的。”
“也许……我就不会喝醉,青柠也就……”
后半句话,林北直接咽了回去。
“嘿,给你说个八卦。”老告突然神秘兮兮的压低声音:“我听咱们的高中同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