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鸡腿,自然毫不意外的落在了苏清辞和陈宁的手中,两人先一番不好意思的推让,然后便美滋滋的拿起了鸡腿。
平安下午不知道被表哥带去了哪里鬼混,吃晚饭时大黄哈舌头蹲在身旁等骨头,它却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像只莫得灵魂的死狗。
许羡夹着一块没有人吃的鸡脖子“嘬嘬嘬”逗平安,平安抬起狗头看了一眼,做了一个想起身的假动作,然后又重新趴下了。
他将鸡脖子丢给大黄吃,好笑的问道:“表哥你下午带它们去干嘛了啊,平安怎么有气无力的样子?”
李国成眼眉跳动了一下,若无其事的说道:“没去干嘛啊,我去水库游泳,带着它们一起了,妹妹你家的狗游了一下午泳,累了可能。”
表哥一手不粘锅,将自己的责任甩得一干二净。
“那确实是,要比耐力的话,还是我们农村的土狗强一点,每天的运动量轻轻松松十多公里。”
许羡点头附和,说什么老祖宗严选其实都是扯淡,只是体能不好的那一批田园犬,在一代代传下来后都优胜劣汰了。
就跟老米的黑人运动天赋好是一个道理,毕竟天赋不好的都在海底喂鱼呢。
在纸皮箱里睡觉的板栗起床了,身体弯成一把弓,打哈欠伸懒腰。
闻到饭菜的香味,板栗跑过来不停的猫猫叫。
“哇,这个猫的眼睛怎么不一样?”刚刚猫一直在闭眼睡觉,表哥直到这时候才发现。
“表哥这叫异瞳猫,很厉害的,异瞳本是无敌路,何须再借他人骨,就是形容异瞳的,说异瞳的人天生就好厉害,可以有骨气的做人!”
陈宁将白天那句“诗”背了下来,这会儿得意洋洋的卖弄。
许羡的脚趾已经在扣三室一厅了,这得多尴尬啊,将来让沐沐得知真相,非得半夜躺在床上给自己一个大逼斗。
“这是哪位诗人的诗啊,意境倒是不错。”姚淑伦在脑子里搜索来搜索去,也想不起哪位诗人写过这样一首诗。
“公公这是......”
“咳咳咳咳!”
“羡羡你没事吧?”
陈宁刚想解释,许羡忽然剧烈的咳嗽起来,脸都憋红了,众人一时间都忘记了诗的事情,纷纷来关心他。
许羡拿起碗喝了一大口汤,才摆摆手说道:“没事,饭太硬,不小心呛到了。”
“羡羡你泡饭吃吧,不好意思啊,多煮三个人的饭,我放少水了。”今晚的饭是表姐煮的,她歉意的说道。
“没事,没事,我自己不小心,对了外公,上次我说的那首诗,在学校拿了特等奖,现在拿去羊城继续参选了!”
“还有清辞也是,她写的诗一样也拿奖了!”
许羡无比丝滑的转移话题,众人一时间都没察觉出什么异样,毕竟从诗想起诗,进而聊到诗,这很合理。
“恩?”
“清辞你写的是什么诗来着,快念给公公听,我外公好厉害的,让他帮你斧正斧正!”
“五环揉碎风的边界,黑瞳孔接住蓝眼睛的笑......”
“恩,不错不错!”姚淑伦脸上笑嘻嘻。
...
农村的夜晚没有太多娱乐项目,但这是对于农村人而言的,对于“目不识丁”的城里人,那农村夜晚可有太多好玩的东西了。
首先能想到的一项就是抓萤火虫,即便是在重生前那会儿,田间的晚上依旧能看见萤火虫的身影,就别说环境还没太被污染的当下了。
吃过晚饭后,拿上网兜和小桶,众人出发前往田间。
平安休息了一阵依旧一副肾虚的样子,不过见他们要出门了,依旧起身跟了过去。
来到田间,这一块就没有路灯照明了,不过今夜月明星稀,仅靠着月色便也能看清前路了。
脚下是压实平整的泥巴路,上面浅浅的铺了一层碎砂砾。
城市的柏油路太硬,踩不出足迹,许羡上辈子回村看望外公时,总喜欢来到这里走走。
“哇,那些发光的都是萤火虫吗?”陈宁举起双手,象是抓水母的海绵宝宝与派大星。
萤火虫就藏在附近的草丛里一明一灭,数量不算太多,放眼望去,几十上百只还是有的。
“对,不过你小心里面有蛇,进去之前先用木棍打一下草。”许羡提醒道。
“我知道,这叫打草惊蛇!”陈宁说完便行动起来,很快就被她用网兜住了几只萤火虫,抓住后放进桶里。
网兜的数量有限,许羡坐在岸边,将脚伸进清澈的溪水里泡着,水流往右流动,给脚上也施加了一个向右的力。
苏清辞很快也跑了回来,学着他这样将脚浸泡在溪水里。
“恩,好舒服!”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