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古城里开席?
    “小道士,”夏禾用胳膊撞撞他,“你在想什么?一脸严肃。”

    程墨思绪被拉回,对她笑了笑:“在想黔地这地方。它远离中原,很多自远古流传下来的异术,没怎么在中原的朝代更迭里变味,保留了更早的模样。”

    夏禾眨眨眼:“所以呢?”

    “所以,”程墨说,“咱们作为修行的人,多走走看看,了解学习这些,总没坏处。开阔眼界嘛。”

    就比如倡优的起点,巫术中的儺戏,同倡优一样,儺戏也是演神,但人又如何能演神呢?

    只有神能演神。

    而人体內本就有两尊神——元神即三魂,主掌先天灵明;识神即七魄,司职后天思虑。

    由此两尊內神,调动三魂七魄的底蕴,去摹擬、去贴合那些古老意象,自能得神之韵。

    而这三魂七魄人人皆有,便与那三尸神同理,但又有所不同。

    三尸是欲望的显化,偏向浑浊;魂魄是精神的根基,更近清灵。

    即便暂时感知不到炁,若能通过演神之法,触动魂魄,演出神韵,或许就能以此为契机,反照自身,摸到那炁存在的线索。

    夏禾歪著头看他:“可是,我中学老师说过一句话,贪多嚼不烂。你学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怕是最终会耽误自己的正经修行。”

    程墨点点头:“你老师说得有道理,但有时候,路走不通了,就得看看別的方向。触类旁通,融匯各家所长,才能明悟己身。”

    夏禾露出一丝担忧之色:“小道士,你不能因为感受不到炁,就去学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有些巫术真会死人的。”

    程墨乐了:“嘿,你还担心起我来了?先想想长寿功怎么练的吧。昨晚在旅馆,有没有按我说的好好练功?”

    “我在给你说正经的!”夏禾瞪他。

    “练功不是最正经的事?”程墨反问。

    夏禾一噎,脸颊微微鼓起来,扭头看向窗外,不搭理他了。

    主要是吧,昨晚躺床上,想入非非,確实把练功这回事给忘了。

    程墨看著她后脑勺,慢悠悠补了一句:“从今天开始,我会每天监督你练功的。早晚各一遍,雷打不动。”

    夏禾肩膀微微一僵,没回头,耳朵尖却有点红。

    不行,又想歪了。

    ……

    桐人接渝地,是黔地向东的门户,歷史上就是黔地与中原文化交流最多的地方。

    石器时代这里便有人居住,是出名的书法之乡,城外还保留著同纬度最完好的原始森林。拋开那些神秘的巫术传说,这里也是个极適合旅行的地方。

    这不,刚下大巴车,车站广场上就好几拨旅行团在集合,多是精神头十足的大妈,穿著鲜艷的防晒衣,吵吵嚷嚷,热闹得很。

    其中一个旅行团的导游格外显眼——金髮扎成马尾,脖子上掛著哨子,正举著小旗子,用清脆响亮的嗓音喊:“阿姨们这边集合!咱们车马上就到!先点个名!”

    夏禾手肘碰了碰程墨,压低声音:“哎,小道士,你看那个导游,是不是早上在旅馆门口拦著咱们那个?他胳膊怎么好了?”

    程墨瞥了一眼,小声回应:“这不正说明他早上是想讹咱们吗?別搭理他,这种人,你越理他,他越来劲。”

    夏禾深以为然:“嗯嗯,不理他。”

    两人快步离开车站,混入人流。

    走出一段,夏禾回头张望,没再看见王震球的身影,转头回来好奇询问:“这地方挺偏僻的,怎么这么多旅行团?”

    程墨斜睨她:“你这话最好別让当地人听见,不然得挨打。桐人歷史上是黔地通往中原的桥头堡,水陆码头,商贾云集,怎么都算不上偏僻。”

    夏禾嘿嘿一笑:“我就没话找话嘛。你说的那个什么异术传承,在哪里?我们怎么找?”

    她心里打定主意,这一路上都得跟紧小道士,可不能让他被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给骗了。

    程墨耸耸肩:“具体在哪儿,我也不知道,不过按常理推断,这类传承不太可能在繁华地段,咱们四处逛逛,要是遇到哪家办红白喜事,有法事道场,咱们可以去碰碰运气。”

    夏禾立刻拍手:“嗯嗯嗯!这个好!”眼睛都亮了几分。

    程墨心里嘀咕:这丫头,什么毛病,听到吃席就兴奋。

    论高楼大厦的繁华程度,桐人自然比省城黔阳差了一些,但街道两旁的老式建筑保留得还算完整,青砖灰瓦,翘角飞檐,透著一股省城已渐渐淡去的古气。

    不过,看著四周逐渐增多的建筑工地和围挡,程墨心想,这些光景估计也保留不了太长时间了。

    他想起上辈子来这边出差,市区早已焕然一新,完全是现代化城市的面貌。

    这对当地人的生活便利当然是好事,只是那些消失的街巷古韵,想起来总有点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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