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典计竟如何
:“是否有主家哪位郎主、郎君入住荷园了?”

    “有主家夫人入住,前日才命小人过去收拾。”

    听说是主家夫人,周惠顿时有了主意。

    入职大半个月,他还一直没有拜见过主家。何不以拜谢主家赏识为由,亲自前往一探?

    于是他作了一番修饰,前往荷园拜见主家夫人。又委托庄园中用事僮仆,帮忙准备了些应时的果蔬,当作对主母的敬献。

    拜见的过程很顺利。主家夫人见他容止可观,应对有礼,进退有据,言辞之间颇有赞赏之语。

    他也找到了自己的狸奴。却是被园中一名侍女逮住,系在了荷花池的旁边。

    这侍女年约十五六岁,鹅蛋脸面,皓齿明眸,肤色白淅如玉,身量亦是高挑。虽结着丫髻,仅以荆钗压鬓,布衣饰体,也难以遮掩其天成之风姿。

    周惠心下颇有诧异。主家家中的侍女之流,居然也能这般出色的?

    有心再打量下,狸奴却已闻到他的气息,一反之前无精打采蜷缩的模样,翻身扯着绳索,喵呜喵呜地求救起来。

    周惠忙向这侍女恳请,饶这狸奴一遭。

    若有窃鱼偷肉,亦或摔瓶砸碗,给主家造成什么损失,他都愿以月底的俸钱按价赔偿。

    “哪用得着赔偿,由它守园赎罪就好。”

    侍女笑意盎然:“而且,你说这是你的狸奴,有契书作证吗?”

    契书?这个时代居然就有了么?

    作为租房养猫的深度猫奴,周惠知道宋代养猫需下聘礼,有纳猫儿契,并以吉日迎回家中,流程上非常正式。却不知道在这东晋时期就已出现。

    他试探着说道:“养狸奴需要契书?此事闻所未闻。”

    “怎么会不需要?”侍女似乎早有准备,从袖中取出一纸展开,纸上有横格,分明写着“纳猫契式”,契式中间画有一圆圈,圈中印着一只猫爪印,周围则环绕着三圈文本:

    “晋太宁二年四月二十,临淮郡盱眙县慕义里徐氏大娘子,纳得无主猫一头,毛色豹纹,令司守园、捕鼠之任;”

    “聘以鲜鱼一柳、鹿肉一匝,已由该猫自取。此后不使饥寒,奉养终身;”

    “该猫当司任守宅,南不去,北不游。不怠四时,不害六畜。若有叛逃,愿受家法之严惩。谨以具闻。”

    果然是纳猫儿契……周惠心下咯噔一声。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如今为徐氏佃客,怎好挑战主家,怎好挑战这时代的聘猫风俗?

    但就此放弃这颇有感情的狸奴,未免有些不甘心。

    “还请借契式予我一观。”

    侍女递过契式,周惠仔细地又读了一遍,总算找到了两处异常。

    契式用的是“徐氏大娘子”的名义,而面前这女子头梳丫髻,作侍女装扮,不象是立约的那位主家长女。

    这也就罢了。周惠不可能以这等小事情,要求主家尚在闺阁中的长女出面对质。

    但契式上写的是“聘得无主猫”,这描述就有很大问题。

    自家那狸奴是一头狸,并不是猫!

    周惠把这处问题指示出来,侍女显见得有些疑惑:“狸和猫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周惠振振有辞,“狸是我华夏自有品种,常为豹纹,极擅捕猎,甚至用为镇墓之兽的样式。”

    “猫系天竺品种,由西土僧人带来华夏,性情相对温顺;连这‘猫’字,也是在佛经中首先用于称呼狸奴之属,而后流传开来。”

    “至于我华夏之‘猫’,本用于称呼猛兽。如《诗经》中曰‘有熊有罴,有猫有虎’,将其与虎、熊并称。”

    “这狸奴显然是狸非猫,契式的描述有误,自当无效。”

    “谁知道是真是假?”侍女小声嘀咕着,语气中却不免心虚。

    面前这周典计所言有理有据,不象是临时编出的说辞;可她这纳猫儿契,却绝对是临时赶造的。

    周惠见此,心下大定,笑着拱手道:

    “契式既然无效,这狸奴自非你家大娘子所有,还请将其当场释放。”

    侍女落入下风,显见得甚为不甘,努力反驳道:“就算非我家大娘子所有,也不一定就是你的。不然你唤它试试看?”

    这还真把周惠难住了。

    他遇到这只狸奴没多少时日,又不曾每日喂养驯化,哪来得及赋予什么名字?

    好在既然是狸奴,就有一个共同的通用名:“咪咪?”

    狸奴耳廓微动,却没有给出进一步回应。

    侍女顿时乐不可支,也笑着唤道:“汁汁!”

    这两个字一出,周惠立即醒悟过来,心中顿时大感不妙。

    他怎么就忘了呢!古代唤猫,都是仿老鼠的叫声,如宋人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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