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他抬起头,声音有些发干,“这这太冒险了!”
绢帛上写的计划简单粗暴:以三百人夜袭突厥前锋营地,故意暴露行踪,激怒颉利;颉利盛怒之下必会全军追击;然后将颉利大军引至雁门峡谷;三千人分成三队,一队诱敌,两队堵口——把一万人关在峡谷里打。
“颉利有一万骑兵,”张宝相咽了口唾沫,“万一他不追呢?万一他识破了计策呢?万一峡谷那里堵不住呢?将军,任何一步出错,咱们这三千人都得交代在那儿。”
李骁看着他,等他说完,才开口:“打仗哪有不冒险的?颉利这个人,父亲跟我说过,最大的弱点就是多疑易怒,多疑,所以他会派斥候反复探查;易怒,所以一旦被激怒就会失去判断力,夜袭他前锋,就是为了激怒他。”
“另外,峡谷两侧的山壁上我早就计划好布置滚木礌石和火油——这些我昨晚已经派人快马去代州城调集了。”
张宝相一愣:“什么时候派的?”
“两个时辰前。”
张宝相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这个年轻人昨晚根本就没睡,军报、地形、敌情、应对方案,全都在一夜之间搞定,连调集物资的人都派出去了,这不是临时起意,这是步步为营。
“照我说的做。”李骁的语气没有商量的余地。
张宝相深吸一口气,把绢帛折好收进怀里,抱拳道:“末将领命!”
大军继续开拔。
第二天又跑了将近四百里,第三天傍晚,他们已经能闻到空气中烧焦的味道。那是木头和稻草烧过之后留下的焦糊味,在风中飘了很远。
第四天清晨,李骁抵达代州城外。
晨光中,远处的视野一点一点清晰起来,地平线上,一道浓黑的烟柱冲天而起,然后是第二道,第三道,那是被突厥人焚烧的村庄,大火烧了一夜还没熄灭。
官道两旁的田地一片狼藉,烧毁的农具散落在田埂上,几头无人看管的耕牛在路上游荡,路边倒著一辆倾覆的牛车,车上的粮食撒了一地,已经被人踩过无数遍。
再往前走,看见了尸体。
横在路边的,倒在田里的,趴在水沟里的,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几只野狗在远处徘徊,被大队人马的动静惊得四散跑开。
没有人说话。
三千精骑沉默地策马前行,每一双眼睛都看到了这一幕,有人攥紧了缰绳,关节捏得发白;有人咬著牙,腮帮子上的肌肉一鼓一鼓地跳。
李骁在最前面,目光从每一具尸体上扫过,从每一缕黑烟上看过,他没有说话,但他握槊的手收紧了一寸,他想起程咬金的话——“给老夫狠狠地揍他们。”
现在他知道为什么要狠狠地揍了。
代州城的轮廓在前方出现。李骁抬起手,示意全军停止前进,他翻身下马,蹲在地上,用马槊的尾端在泥土上画出一个简易的地形图,张宝相和几名队正围了上来。
“所有人听令。”李骁抬起头,眼中燃着火焰,“一个时辰后,我要你们每一个人都记住这个计划,记不住的,写下来,写不出来的,画在手上,天黑之前吃饭休息,入夜出发,今晚——”他顿了一下,“今晚,我们去收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