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定方很清楚不能恋战,虽然这一仗打赢了,但也非常凶险。
将士们的体力也都耗了七七八八,现在全凭着一口气在支撑。
但凡突厥人再派一支骑兵过来,不需要多只要有一两千人,他们就危险了。
所以,只是追击了五里,彻底将这些突厥人驱散,短期内无法再形成战斗力,他就选择了收兵。
将士们自然不乐意,这逃跑的哪是突厥人,都是他们的军功啊。
但军纪就是军纪,苏定方命令一下,将士们立即就停止追杀开始返回。
小苟非常的兴奋,原因有两个:
第一,他活下来了,连根汗毛都没掉。
第二,谁马屁股上挂着十来颗突厥人脑袋,都会高兴的。
十来颗脑袋的军功,不但能获得一个勋位,还足够他成为府兵了。
见到老苟一定要好好眩耀一下。
之前开战的时候,他和老苟的身位很近,本来还想着互相照应。
但骑兵冲锋,一眨眼就是好几个身位。
第一次冲锋结束,他和老苟的距离就拉开很远了。
之后第二次组成凿穿阵型,其实大家全凭默契配合而成。
身边所有人都是队友。
再之后一分为三,他们两人就彻底分开了。
加之战况激烈,他也就没空再操心老苟了。
但他并不担心老苟的安危。
这老家伙虽然才三十多岁,但已经当了十来年的兵,是个老油子。
战场求生的能力很强。
自己都能全须全尾的活下来,他更没问题了。
不过老苟这家伙勇气不如我,肯定没我杀的人多。
等见了面,一定要好好嘲笑他一番。
这般想着小苟回到了河谷,然后就见到了老苟。
奄奄一息的老苟。
一把弯刀从盔甲铁片缝隙扎穿了腹部。
小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一名队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老苟一直不肯咽气,应该是在等你回来。”
“快去看看他吧,别让他再受罪了。”
小苟这才反应过来,眼框顿时就模糊了,一把扑到老苟身边道:“老苟,你————挺住,你婆娘和儿子还等着你回去呢。”
老苟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只是喷出了几口鲜血。
眼睛则死死的盯着小苟,里面似乎有千言万语。
小苟自然知道他想说什么,擦了一把眼泪,道:“你放心,你婆娘就是我婆娘,你儿子就是我儿子。”
“等咱们儿子长大了,你的军功会由他继承。”
“我对天起誓,若————”
还不等他的誓言说完,老苟的头就重重的垂了下来,脸上挂着欣慰的笑容。
“老苟————”小苟悲痛高呼。
然而这个对他照顾最多的战友,再也听不到了。
此战唐军的战果辉煌,正面击溃突厥八千骑兵,斩获首级三千一百馀,缴获战马两千馀匹。
然而代价也非常惨重,六百馀人永远倒下。
重伤四百馀人,其中三十馀人会落下伤残。
轻伤者就更多了。
如小苟这般毫发无损的幸运儿,只是极少数。
怕突厥后续部队追来,苏定方也不敢多逗留。
确定大家都归队,他就命人将阵亡将士的尸体绑在马背上,然后朝着大部队追去。
还好俘获了两千馀匹战马,马匹倒也够用。
一路上,他还不停派出斥候打探突厥的动向,还好没多久天就黑了。
夜里行军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骑兵更危险,他终于可以稍稍放心。
但他也并未选择休息,而是让将士们牵着马连夜赶路。
黎明时分,终于追上了李靖的大部队。
得知他们归来,李靖亲自到门口迎接,一见面就大笑道:“定方果真创造了奇迹,我要亲自向陛下为你请功。”
苏定方谦虚地道:“多赖将士用命,我岂敢居功。”
之后两人就交流了此战的具体细节。
其实没啥好说的,胜利的关键就是将士们敢于用命。
至于战术上的发挥,就是他将战场选在了相对狭窄的泾水河谷。
将突厥的人数优势变成劣势。
对于他的这个选择,李靖赞道:“名将比普通将领强的地方,就在于大局观和临机决断能力。”
“定方已然有名将之姿,现在只是缺一个机会。”
如果是之前,李靖这么夸他,很多人会不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