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我的团长我的团》——炮灰的尊严
,但心里比谁都软。

    迷龙,东北大汉,收容站里的霸王,倒腾黑市物资,一个人住着单间。他骂骂咧咧,但最重情义。

    郝兽医,上了年纪的老军医,医术和战斗力都约等于零。他儿子也当兵,不知道死在哪儿了。

    不辣,湖南兵,整天笑嘻嘻的,嘴里叼著根烟,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有东西。

    阿译,上海人,军校优秀毕业生,但从没上过战场。他说话文绉绉的,喜欢唱《野玫瑰》,大家都烦他。

    豆饼,十几岁的娃娃,连枪都不会用,就稀里糊涂当了兵。

    还有蛇屁股、康丫、要麻

    一个个名字,一张张脸。

    他们不是英雄,是炮灰。

    嬴政沉默了。

    他一个一个看着那些人,看着他们的眼睛。

    “李斯。”

    “臣在。”

    “这些人,在朕的军队里,会是什么?”

    李斯想了想:“陛下,可能是民夫,是辎重兵,是炮灰。”

    嬴政点头。

    “但他们在天幕里,是主角。”

    朱元璋看着阿译在那唱《野玫瑰》,笑了。

    “这个上海人,有意思。”

    朱标问:“父皇,他有什么意思?”

    朱元璋:“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干不好,但他想干好。”

    “这种人,给个机会,能成事。”

    【名场面:猪肉白菜炖粉条】

    天幕画面一切。

    收容所里,阿译提出一个疯狂的想法——今天要吃猪肉白菜炖粉条。

    对这群长期饥肠辘辘的溃兵来说,这是个不切实际的梦想。

    但他们响应了。

    分头去找食材。

    孟烦了去找粉条,晕倒在禅达街头,被一个叫小醉的女孩救了。小醉给了他一袋粉条,他走的时候,偷走了小醉藏在枕头底下所有的钱——他得买药治自己那条烂腿。

    阿译卖掉了亡父留下的手表,买了猪肉。

    迷龙把他攒的罐头拿了出来。

    最后,迷龙出马,把各地的做法融合起来,做了一大锅东北风味的猪肉白菜炖粉条子。

    一群人围坐在一起,吃上了热乎的。

    “猪肉白菜炖粉条子,吃的是饭,暖的是心。”

    “孟烦了偷小醉钱那段,我哭了。”

    “小醉是整部剧里唯一的光。”

    “迷龙骂骂咧咧的,其实最重情义。”

    岩田宇伯在笔记本上认真地写着。

    旁边的同事凑过来:“岩田君,这又是什么神剧?”

    岩田头也不抬:“《我的团长我的团》,中国抗日剧的巅峰之作。”

    同事:“比《亮剑》还厉害?”

    岩田想了想:“《亮剑》是英雄的赞歌,这是炮灰的悲歌。”

    “在日本,我们很少有这样的视角。”

    同事看着天幕里那群围着锅吃饭的溃兵,若有所思。

    “他们看起来像是一家人了。”

    岩田点头。

    “因为一起吃过饭,一起挨过饿,一起面对过死亡。”

    “这就是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