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既然走了法律程序,那就要看法律怎么说。
老张放下了茶杯,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纠结,甚至忍不住叹了口气。
“陈所长,跟您说实话,这事情还有点麻烦。”
“不是说案子难办,案子本身很简单,可难就难在怎么处理......”
老张搓了搓手,显得有些为难。
“首先,贾梗年纪太小了,他现在是十一岁,还没满十二周岁。”
“按照现在的政策,这属于未成年人犯罪,而且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老张看了一眼陈宇凡的脸色,见他没有生气,这才继续说道。
“其次......这次的事情,虽然性质恶劣,是雇凶,还动了刀。”
“但万幸的是,因为有那位老先生在,并没有造成实际的人身伤害。”
“这就导致在量刑上,我们很难往重罪上靠。”
这就是法律的尴尬之处。
未遂。
加上未成年。
这两条杠卡在这里,让派出所很是头疼。
“还有一点,我们也必须考虑,就是社会影响问题。”
“这毕竟是在南锣鼓巷,几百户人家看着。”
“要是判得太重,比如直接像成年人一样判个十年八年的。”
“这消息传出去,影响也确实不好,甚至有人会觉得是不是您这边施压了......”
老张说得很委婉。
但意思很明白。
要是把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判成重刑犯,还要考虑到舆论的影响。
李所长现在头都大了,正在办公室里转圈呢。
轻了不行,受害者不答应,法律也不允许。
重了也不行,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
这就是个烫手的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