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裤衩上,再系紧裤腰带,剑柄歪歪扭扭的戳在腰侧,走起路来叮当响。
钥匙串老板不甘落后,弯腰从摊位底下翻出一顶头盔。
那是一顶清代的暖帽,顶上有红缨,帽檐还镶了一圈毛,但毛已经掉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看着像秃鹫的脖子。
他往脑袋上一扣,太大了,直接盖住了眼睛,往上推了推,露出两只眼睛,又抓起一把腰刀,刀鞘都裂了,刀刃倒是还在,他往腰上一别,整个人雄赳赳气昂昂的,像从戏台上下来的跑龙套的。
“怎么样?像不像大将军?”钥匙串老板双手叉腰,下巴抬得老高。
“李……李公子,这……这些东西……都是我的……”
剑人老板搓着手,脸上的表情比哭还难看,三个酒疯子他知道现在惹不起。
李援朝吼道:“什么你的我的……都是我的。”
钥匙串老板一拔刀,“我援朝兄弟说得对,什么你的我的,鬼市都是我们的!”
剑人老板咧了咧嘴,“你们玩归玩,明天记得还我啊?别给我弄丢了。”
“破烂玩意儿,丢了就丢了,你能咋地?”
夜壶老板和钥匙串老板跟在李援朝后面,三个人摇摇晃晃的走在鬼市里四处瞎溜达。
一个穿着烂盔甲,一个别着青铜剑,一个戴着清代的暖帽,手里还提溜着腰刀。
那造型,那气势,简直是从博物馆逃出来的三件活文物。
旁边卖瓷器的摊主拍了拍剑人老板的肩膀,忍着笑说:“认了吧。李公公能看上你的东西,那是你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