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比武招亲?不,我们比“撸串”和“拼酒”
    太极殿内,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执失思力那粗重的呼吸声,像破风箱一样呼哧带喘。他死死盯着眼前这个看起来文弱瘦削的大唐太子,眼中满是轻蔑与残忍。

    “让你一只手?我看你是找死!”

    执失思力一声暴喝,整个人如同一辆失控的战车,裹挟著腥风向李承干冲去。那砂锅大的拳头带着呼啸的风声,直奔李承干的面门。

    这一拳要是砸实了,别说脑袋,就是块石头也得碎。

    长孙无忌吓得闭上了眼,魏征更是急得就要往上冲。

    然而,李承干没动。

    他就像是一棵扎根在岩石中的劲松,面对狂风骤雨,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直到那拳头离鼻尖只有三寸。

    动了!

    李承干的左手依旧背在身后,右手快如闪电,并非格挡,而是如灵蛇出洞,瞬间扣住了执失思力粗壮的手腕。

    “给孤——趴下!”

    一声低喝。

    李承干腰腹猛地发力,那经过“大力金刚丸”改造过的恐怖力量瞬间爆发。他借力打力,顺势向后一引,再猛地向下一压。

    “轰!”

    一声巨响,震得大殿的地砖都在颤抖。

    那个重达两百多斤的突厥猛将,竟然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被李承干单手抡起,在空中画了个半圆,然后重重地砸在了金砖地上!

    尘土飞扬。咸鱼墈书 埂芯最筷

    执失思力连惨叫都没发出来,直接被摔岔了气,翻着白眼在地上抽搐。

    “这就完了?”

    程咬金张大了嘴巴,手里的朝笏掉在地上砸了脚都没感觉。

    这特么是那个走两步都要喘的瘸腿太子?这身手,比俺老程当年还要猛啊!

    “好!打得好!”

    李世民猛地从龙椅上站起,激动得满脸通红,狠狠挥了一下拳头,“这才是朕的种!这才是大唐的储君!”

    李承干收回手,慢条斯理地整理了一下袖口,看都没看地上的执失思力一眼,淡淡道:

    “突厥第一勇士?就这?”

    那种轻描淡写的装逼范儿,简直和李恪如出一辙。

    “慢著!”

    就在大唐群臣准备欢呼的时候,突厥使团中,一个一直沉默不语的年轻男子走了出来。

    他穿着狼皮裘,鹰钩鼻,眼窝深陷,虽然年轻,但身上那股子阴狠的气质却让人不寒而栗。

    “大唐太子果然好身手。”

    。我们可汗这次派我来,是为了求娶大唐公主,结两国秦晋之好。既然是求亲,那就得按草原的规矩,比武招亲!”

    “若是你们输了,就把长乐公主嫁给我!”

    “若是赢了,这十万牛羊,我双手奉上!”

    此言一出,满朝哗然。

    长乐公主那是李世民的心头肉,怎么可能嫁给蛮夷?

    “做梦!”李世民脸色一沉,刚要发作。

    “哎哎哎,别急着拒绝嘛。”

    李恪突然从柱子后面蹦了出来,手里还拿着把折扇,笑嘻嘻地挡在了李世民面前。

    “就你?想娶我妹?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长得跟个没进化完全的猴子似的。”

    “你!”社尔大怒。

    “你什么你?”

    李恪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折扇一合,指着他的鼻子:

    “想娶公主?行啊!但咱们大唐是礼仪之邦,不兴打打杀杀那一套,太野蛮,太低级。”

    “咱们比点文明的,比点有技术含量的!”

    ?吟诗作对?那我认输。”

    “谁跟你比那个?”

    李恪翻了个白眼,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红红绿绿的粉末,神秘一笑:

    “听说你们突厥人顿顿吃肉,顿顿喝酒,号称海量?”

    “没错!”社尔傲然道,“草原男儿,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乃是本能!”

    “好!那就比你们最擅长的!”

    李恪打了个响指,转身对着殿外大喊一声:

    “小瓜子!把本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抬上来!”

    “咱们今天不比武,比——撸串!拼酒!”

    “谁先趴下,谁就是孙子!别说娶公主了,把你那身狼皮扒下来给我当擦脚布!”

    大殿内,所有人都懵了。

    撸串?拼酒?

    这是什么比法?这是国宴还是大排档?

    没过多久,几个小太监哼哧哼哧地抬着一个巨大的铁架子走了进来,后面跟着几大箱木炭和处理好的生肉。

    “就在这儿?太极殿?”房玄龄胡子都在抖,“这成何体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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